文物博物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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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全市完成了110处市级重点保护单位和部分区(市)级文物保护单
位的“四有”工作。全市共树立标志牌216块,对110处市保单位会同建设规划部
门进行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制作图纸(标)121份,建立了详细
的记录档案,逐级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在全面做好市保单位工作规范的基础上,
向国家文物局申报了北辛遗址等5处国保单位, 向省政府申报了东江遗址等17处
省保单位。全市所申报的22处文保单位已全部通过专家审核。2005年,配合“西
气东输”、后伏立交、小流域治理等基建工程,对于庄遗址、梁王城遗址、张岭
古墓群进行抢救性发掘, 发掘古墓葬350多座,出土文物2000余件。滕州市也对
大型基本建设用地10余处进行了文物勘探发掘工作,抢救性发掘古墓葬60余座,
出土各类文物100余件。与公安部门联合,破获官桥前掌大、丰山遗址盗窃案3起,
收缴文物25件。枣庄市博物馆在原有声控防盗系统的基础上,新安装了红外线录
像报警器,加强馆藏文物保护。扩大文物高仿制品的生产规模,形成“发掘—保
护—复制—利用”文物产业一条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