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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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05年, 全市具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90所。其中,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
学校56所, 总资产10亿元;教职工5500人,占全市在职教职工总数的13%;在校
生8.3万人, 占全市基础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5.11%,成为全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
成部分。 山亭区实验中学经过3年筹建,经市教育局批准,正式举办高中学历教
育。
举办全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结合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重点在民办学校收费、退费,会计科目的设置、核算,资产管理,合理回报,会
计报表与监督等方面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财务工作,促进
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加强对民办武术学校管理。明确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责,会同市公安局、
体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管理的通知》,
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进一步规范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培训机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
求,会同市劳动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培训机构
的通知》,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培训机构的审批、设立、广告审核、年检评估、
查处非法办学等进行规范管理,逐步推动民办教育机构走上了规范办学的轨道。
(梁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