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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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公开聘用中介机构。为了切实搞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和国有产权的登
记管理工作,对选择中介机构采取了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的办
法,由市国资委统一与中介机构签订聘用协议,割断企业与中介机构的利益关系,
有效解决了企业与中介机构串通操纵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的问题。二是依法行使
出资人职责。根据市政府要求,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15户企
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切实发挥12户重点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监事
会作用,开展监管工作。三是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把好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审
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产权转让价款的
核定和处置几个重要关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在对薛城五交化公司、台儿庄医
药公司、新昌批发市场等市直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审批过程中,坚持凡涉及国有资
产处置的一律不再批准“零”价转让形式。对中小企业管理层收购,切实按规范
程序,进行阳光操作,进场公示,公开交易。对枣建集团公司产权转让,除帮助
完善分两步走改制方案外(先进行承债式兼并,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全部由兼
并方承接,然后再进行国有产权置换的方式),对涉及国有资产确认、债权债务
核销、无形资产评估、产权转让、进场交易、职工安置等都拿出了具体意见。四
是加强对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的监管。建立了资产损益认定和资产评估报告专家
评审组审核制度,组织了市属23户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资产损失的审核,
审减企业申报的资产损失3200多万元,完成了对枣建集团、市大兴煤矿、市新昌
批发市场和枣庄有线传输中心加入中广有线等企业的资产评估的审核,审增国有
资产1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