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统计数据质量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3/article/4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3/article/4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实行全员、全年、全面执法,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规范化,对310个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拒报、 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案件114件,较好维护了统计工作秩序。二是加大统 计数据评估监控力度。 进一步规范地区GDP核算方法,建立联审制度,规范计算 方法,实行严格的数据质量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三是加大统计基 层基础建设力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较好 保证了源头数据质量。薛城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台 儿庄区、滕州市、峄城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乡镇统计站建设。四是加大统计信 息化建设力度。市、区(市)、乡(镇)和企业联网有了较大进展,多数企业实 行网上直报。市中区、薛城区、台儿庄区、滕州市全部乡镇和多数企业实现了联 网直报。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枣庄市GDP等主要数据的质量,得到 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沈道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