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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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贯彻上级价格政策。公布了2005年枣庄市烤烟、桑蚕茧收购价格,
对农用化肥实行限价和差率管理,调整了成品油、管道液化气和民用爆破器材价
格。滕州、峄城等区(市)局根据授权,对辖区内的城市供热、交通和农村居民
用水价格进行调整和制定。为解决长期困扰枣庄市农村用电价格高于城市而影响
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完成了全市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方案的测算,上报的测算方
案年可减少农村居民电费支出2000万元以上。二是积极争取上级价格政策支持。
提高地方电厂上网电价和医药产品出厂价格,增加企业收益和地方税收达一亿元。
三是合理疏导客运行业的价格矛盾。本着“兼顾各方利益,方便群众出行,促进
枣庄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的原则,对全市334条公路交通客运线路不同车型、
不同等级汽车票价进行了重新核定, 对5条市郊线路客票价格和客运出租汽车加
收燃油差价的计费起点进行了调整。四是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调整医院自制剂价
格。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药价虚高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降
低600多种规格剂型药品价格的通知, 审核公布了枣庄市第五次集中招标采购的
3295个品种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 平均降价幅度为30.6%,年可减轻患者医药
负担8800余万元。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依据政策规定先后调整了市立医院、
台儿庄区人民医院、 市中医医院等5家25个品种自制剂价格。五是运用价格杠杆
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考虑城市低收入居民和困难企业承受能力,在确保
弱势群体负担不增的情况下,提高了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仅市级污水处理
资金年可增收1700万元,保证了污水处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公布了《枣庄市征地
年产值和补偿标准》及《枣庄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枣庄经济的
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