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三农”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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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滕州市、市中区、薛城区、市高新区全部
取消农业税, 其他区降低农业税税率2个百分点,全市农民当年减负6374万元,
67%的农民实现了农业税零负担。 积极推进配套改革,通过撤并乡镇、精简机构
人员,促进了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了财政负担。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
的投入。 全市支农支出3.8亿元,同比增长44.39%。认真兑现粮食、良种、农机
购置“三补贴”政策,共兑付资金4062万元,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各级财
政投入资金500万元, 支持了禽流感防控工作。三是进一步促进城乡社会事业统
筹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
的办学体制, 将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支出全部上收到区(市) 统一发放。投资
2900万元新建、 改建中小学校舍4.6万平方米;投资1200万元,基本完成了农村
中小学校“三新工程” 。市财政安排180万元,对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安排资金3200万元,支持了农村人畜饮水和“村村通油路”工程,改善了农村生
产生活条件。 做好农村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
937.5万元,对51个乡镇敬老院和12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了改建。拨付救
灾款950万元, 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培
工程和技能扶贫培训帮扶就业活动,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多人。全市投入600万
元, 用于疾病控制体系和卫生救治体系建设。市财政投入300万元,首期对15个
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造。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各级筹集合作医
疗资金1998万元,参保农民达9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