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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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市共争取各级政府补贴资金34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170
万元,市级资金60万元。市农机部门把落实购机补贴作为激励广大农民购置先进
适用的大型、新型农业机械、提高全市农机化装备水平的重要举措,会同市财政
部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山东省200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
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200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确
定共补贴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以及与上述机具配套购置的大型拖拉机
(50马力以上) 四大类12种机械;每台机具的补贴比例不超过机具原价的30%,
且单机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补贴的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农机合作
服务组织和农民个人。经过公示补贴目录、组织报名、公示确定购机者名单、签
订合同、 组织货源等程序,共补贴发展各类大中型农机具300余台(套),带动
农民直接投资1000余万元。整个过程组织严谨,操作规范,公开,透明,受到社
会各界的好评,并顺利通过省财政厅、省农机办的检查验收。这一政策的实施,
极大地调动农民购机热情, 全年农民购机投资达到1.4亿元,有力地增强了全市
农机化装备实力。农机购置政策的实施,补出了新一轮的购机热,补出了农民收
入的快增长,补出了玉米联合收获机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