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林业利益机制的重大创新,是落实林业
分类经营政策的重大举措。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60.85万亩生态公益林列入
国家、省、市级试点范围。山亭区于2001年被列入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试点, 试点面积24.6万亩。 2004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启动, 全市共有
26.25万亩公益林被纳入补偿范围。 其中山亭区9.04万亩、市中区5.63万亩、峄
城区5.82万亩、滕州市5.76万亩。全市划出10万亩生态公益林作为补偿试点,其
中台儿庄区3万亩、 薛城区5万亩、枣庄高新区2万亩。三级补偿资金每年将达到
304万元。 区(市)级森林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也将陆续开展。几年来,各级各有
关部门紧紧围绕“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积极探索,
落实责任,认真总结,在全市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体
系和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
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国家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林业利益机制的重大创新,是落实林业
分类经营政策的重大举措。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60.85万亩生态公益林列入
国家、省、市级试点范围。山亭区于2001年被列入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试点, 试点面积24.6万亩。 2004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启动, 全市共有
26.25万亩公益林被纳入补偿范围。 其中山亭区9.04万亩、市中区5.63万亩、峄
城区5.82万亩、滕州市5.76万亩。全市划出10万亩生态公益林作为补偿试点,其
中台儿庄区3万亩、 薛城区5万亩、枣庄高新区2万亩。三级补偿资金每年将达到
304万元。 区(市)级森林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也将陆续开展。几年来,各级各有
关部门紧紧围绕“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积极探索,
落实责任,认真总结,在全市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体
系和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