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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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 一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筹备召开了全市农村政策落实大会,会
上,市减负领导小组与各区(市)党委、政府签定了2005年减负目标责任书,市
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定了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目标责任书;二是
以市委、 市政府文件出台了 《关于做好2005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枣发[2005]39号);和税改部门密切协作,下发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使用情况和改革后村级收支缺口调查的通知》(枣农改[2005]3号);三是对峄
城、 台儿庄、山亭三个保留农业税1个百分点的区,认真组织农民负担监督卡的
发放工作,对个别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区(市)减负办认真扎实审
核, 确保30万份负担监督卡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户。2005年全市共落实农业税总
额1012.2万元,较上年的7846.55万元减少了6834.35万元,对25起涉农信访案件
进行认真的查处,有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 为高质量的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制度,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完善提高”的总体思路,本着依法、规范、
实用、高效、创新的原则,着力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领导,为试点工作的
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试点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
专题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大会,成立了由市委、市政
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农业(农经)、法院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了市政府分管农业领导为主任,农业(农经)、
法院等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农业、法院、司法、法制、财政、国土资源、民政、
水利和渔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资深的专家为成员的仲裁委员会。二是抓硬
件,营造了庄严肃穆的仲裁工作氛围。全市统一了仲裁庭建设和布局标准,统一
了仲裁庭的必要设备,统一设计制作了仲裁员的标志服。三是抓规范,积极强化
了依法调解、仲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仲裁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借鉴法院、仲裁委等相关部门的做法,制订了《枣庄市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办案程序》和《枣庄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审理程序》,对仲裁
工作申诉、受理、立案、送达、取证、开庭、审理、调解、裁决、生效、执行等
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各试点实质性的开展工作明确具体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仲裁
试点工作制度。制定了仲裁机构职责、仲裁员聘任岗位职责、仲裁员奖惩考核、
仲裁案件受理、纠纷调解回避、错案追究、调解仲裁回访、档案管理等项工作制
度,保证了仲裁工作规范化开展。此外,以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为主线,组
织开展了山东省实施办法宣传月活动。在全市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的调
查摸底工作。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执法工作会议,全市组织开展了对50余起
农村土地承包违法案件的执法和处罚工作。

农村财务管理 一是大力推行三年“轮审”制度,以审计为手段,以审计促规范。
目前,薛城、滕州、峄城山亭四区(市)经管局已开展村级财务抽审工作,效果
十分明显。规范审计程序和审计文书,强化依法执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
为。二是指导各地细化完善各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明确了村干部工资、
误工补贴、差旅费补贴、电话费补贴的标准,提高财务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
监督性。三是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健全完善农村财务委托“双代管”协议,
规范资金收支程序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建立健全“双印鉴”管理、“收支两条
线”管理、开支审批、收款收据领用核销、收支预算乡镇登记等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农村财务委托“双代管”的规范运作。四是举办了全市农村会计培训班,共
培训区(市) 、乡镇师资力量和农村会计人员160余人,确保了新的《村集体经
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工
作的规范化。市农业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枣庄市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
意见》和《枣庄市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定期对村级财务管理工
作进行检查考核。

惠农政策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财政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
快速发展。2005年,有16家示范性合作经济组织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其中
有14家得到5万元的奖励。 全市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48家, 带动农户
13.5万余户,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已成为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
的一个有效载体。二是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政策,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克服了时间紧、工作
量大、政策性强等困难,严密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宣传发动,
认真组织村民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严格公示制度,及时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了
粮食直补工作在4月10日前顺利完成。 全市共核定小麦种植面积236.3万亩, 为
69.36万户种粮农民兑付粮食直补资金总额3072万元, 资金兑付率、户数兑付率
均达到100%。三是扎实开展“强村”验收工作。强村验收是市委、市政府赋予市
农业局的重要任务之一。市经管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局的安排部署,自
始至终参予了 “强村” 监测考核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论证以及验收的实施工作。
2005年4月份, 依照《“四强”竞赛市级考核验收方案》的规定,制订了详细具
体的实地验收操作办法,明确规定了实地验收的组织形式、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
为统一标准和尺度,成立了一个验收小组,验收前,对验收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
训,切实做到统一思想,统一方法,统一口径,统一尺度。在认真进行实地验收
和审核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在初选确定的130个村中确定100个村作为市级第二批
经济“强村”,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倪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