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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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进展较快。一是委托省、市规划设计部门编制了5个小
城镇总体规划,其中有3个市级重点镇,2个一般乡镇。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坚
持了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符合省市的要求。二是小城镇详细规划覆
盖率逐年提高。在编制的120多项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当中80%是居住小区规划。
小城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其中中心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43%以上。
三是新编村庄规划。特别是文明生态村活动,充分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建设好
村庄的积极性, 也促进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发展。在全市编制的121个村庄规
划当中,就有106个是文明生态村。
2、 村镇结构体系局部调整,等级规模日趋合理。为适应经济社会和城市化
快速发展,市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枣庄市小城镇发展布局规
划》,并通过“镇乡撤并”和“镇村改街居”等行政区划调整,现有乡镇47个,
其中国家重点镇2个,省级中心镇9个,市级重点镇9个,中心村177个,初步形成
了市——区(市)城区——重点镇——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
村的合理的结构体系,村镇建设无序零乱的态势得以逐步扭转,随意性得到遏制,
布局逐渐趋于合理。
3、 对三年来《枣庄市小城镇建设争创卫星杯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
考评并进行表彰。由市建委、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部门组成联
合考评组,对区(市)、中心镇、重点镇及上述镇所辖的1-2个村庄三年来开展
小城镇建设争创卫星杯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评。按照《枣庄市小城
镇建设争创卫星杯活动考评标准》,在全面听取汇报的基础上,重点查阅档案资
料,察看建设现场,并对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对区(市)、中心镇、重点镇在
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要求。经过考评,确定10个乡镇为这次活动
的先进单位并进行了总结表彰,充分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搞好小城镇建设的积极
性。

村镇住宅与基础设施建设 1、 村镇住房建设加快,居住条件得到改善。2005年
底,全市村镇住宅总建筑面积达到7802.77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7.89
平方米。村镇住宅建设已经从单纯追求数量增加,逐步转变到注重质量和提高功
能上来,部分设计新颖、功能较为齐全的新型农居相继建成。
2、村镇基础设施水平有所提高。2005年,新修道路492万平方米,新修下水
道280公里, 新安路灯1965盏,新建公厕49座,新建公园9个,新增绿化面积130
万平方米。生产设施建设持续增长,累计竣工面积535.94万平方米,为农业和乡
镇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公共设施建设发展迅速,累计竣工面积341.65万平
方米,一大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相继建成,为农村精神文明
建设创造了有利环境。 小城镇人均占有公共绿地5.3平方米,道路硬化率和自来
水普及率分别达到67%、86%,村庄通电率100%,村庄生活垃圾实行收集处理,
村庄基本有文化活动室,在中心村一般都配建义务段教育的校舍,农村医疗床位
数每万人14床。
3、 税郭中心镇东方商贸园建设:东方商贸园位于税郭镇驻地,由天幕集团
及税郭镇人民政府合资兴建。分期建设,一期工程2003年10月开工至2003年12月
竣工, 二期工程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建成面积200余亩,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开发建设沿街商贸房2万平方米,建
设配套商贸城街道、供排水、电力通讯、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增强承载能力和
服务水平; 建设农贸市场2万平方米,新辟服装鞋帽、农副产品、装饰家具、粮
油食品等10个功能区, 新增就业岗位4000余个,年新增交易额1.2亿元。2005年
12月底,一、二期工程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

村镇建设管理 1、 机构设置。各区(市)都设置了村镇建设科(办),各乡镇
政府都相应成立了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区(市)还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
和吸引城市的规划设计单位和人员从事村镇规划设计,规划对建设的指导和调控
作用不断增强。滕州市、山亭区建设局设有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镇的村镇规划
建设管理职能一般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职能合并。有的乡镇建有专职的城
管队伍和环卫队伍。
2、管理制度。(1)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城镇部分)的收
取和管理。对在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商业用房,中心镇、重点镇由以前的
每平方米收取25元,提高到每平方米收取30元,一般小城镇保持不变,工业建设
项目按每平方米15元交纳。 (2)规划建设管理。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
布局必须符合规划,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再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在县以下建制镇进行的大中型建设项
目,必须经县级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审查,签发“一书两证”,村庄和集镇各类建
设统一使用《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3)村镇建筑工匠管理。承揽村镇建筑
工程,建筑工匠必须取得村镇建筑工匠资格证书,申请资格认定,由建筑工匠向
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发
资格证书,应对建筑工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培训工作以区(市)建设局
为主, 市建委为辅。(4)村镇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管理。村镇房地产综合开发
公司统一归村镇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成立开发公司须经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对开发公司进行资质审批、资质年检和资质等级升降管理。
3、 科研与人才培训。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快培训村镇建设科
技人员,短期培训70人(次),中专人员36人(次),大专人员2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