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刑事审判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3/article/11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3/article/11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建设“平安枣庄”的重大部署,积极参与“严打”
整治集中行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了邵长亮杀人焚尸、马召军
雇凶杀人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
治安秩序。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犯罪案件1716件,判处犯罪分子2177人,其
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329人。 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惩处力度,一审审
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3件,审结贪污受贿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114件,判处犯罪分子161人,有力推动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
开展。还结合审判工作,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公开执行、普法教育、专项
治理等方式,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建立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开展少
年犯社区矫治工作,普遍设立“少年法庭”,采取“圆桌审判”方式,对未成年
罪犯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坚持对“管、缓、免”人员回访帮教,对认罪服法、
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减刑、假释,促进了罪犯的改造;大力开展平安
创建宣传工作,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预防和减少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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