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立法】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制定枣庄市山体保
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使广大干部群众守住青山绿水、保护好关系老百
姓“命根子”的饮水、加强古石榴树等古树名木保护的愿望和要求有法治保障。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
向,从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制定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农村公路
条例,回应群众所思所忧所盼,让法治惠及百姓。坚持以立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制定枣庄市文明行
为促进条例,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环城绿道管理条例,促进市委市政
府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山水林田大会战等工作部署的落实。《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是省内首部
关于山体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获得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国首部绿道
管理条例立法经验获得《中国环境报》《中国绿色时报》《人民权利报》等国家和省级媒体推介。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围绕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
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出台《制定地方性法规流程图》等10余项制度。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严把立法调研、立项、起草、审议、论证、修改等关键节点,创立立法问题清单制度,及时协调解决
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开门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择优选聘13名不同领域、不同专业
的专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筛选12个基层单位作为立法联系点,完善立法公开、征集意见等制度。
建立法规执行机制,作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决定》,从制度上保证
法规制定后的有效落实。 五年来, 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138场、专家论证会23场,征集立法意见建议
9500余条,组织联合修改292次。
【维护法治统一】 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利用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实现线上报备、
登记、 分送和审查。 本届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地方性法规10件、规范性文件11件,对市政府和区
(市)人大常委会报备的6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和合法性审查。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生态
环保、优化法治环境等领域以及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
清理出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6件。 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526件次、来访613批次
1297人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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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立法】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制定枣庄市山体保
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使广大干部群众守住青山绿水、保护好关系老百
姓“命根子”的饮水、加强古石榴树等古树名木保护的愿望和要求有法治保障。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
向,从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制定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农村公路
条例,回应群众所思所忧所盼,让法治惠及百姓。坚持以立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制定枣庄市文明行
为促进条例,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环城绿道管理条例,促进市委市政
府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山水林田大会战等工作部署的落实。《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是省内首部
关于山体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获得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国首部绿道
管理条例立法经验获得《中国环境报》《中国绿色时报》《人民权利报》等国家和省级媒体推介。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围绕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
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出台《制定地方性法规流程图》等10余项制度。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严把立法调研、立项、起草、审议、论证、修改等关键节点,创立立法问题清单制度,及时协调解决
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开门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择优选聘13名不同领域、不同专业
的专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筛选12个基层单位作为立法联系点,完善立法公开、征集意见等制度。
建立法规执行机制,作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决定》,从制度上保证
法规制定后的有效落实。 五年来, 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138场、专家论证会23场,征集立法意见建议
9500余条,组织联合修改292次。
【维护法治统一】 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利用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实现线上报备、
登记、 分送和审查。 本届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地方性法规10件、规范性文件11件,对市政府和区
(市)人大常委会报备的6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和合法性审查。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生态
环保、优化法治环境等领域以及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
清理出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6件。 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526件次、来访613批次
1297人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