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至1957年,本市城镇居民吃菜,主要靠四乡农民自产菜进城以及城市个体蔬菜经营户供应。
国营蔬菜经营部门则主要调剂蔬菜余缺,增加品种,平抑淡季菜价,支持农民生产。输入的蔬菜主要
有东北土豆,章丘大葱,苍山的大蒜、蒜苔、黄瓜、辣椒,德州和山西的干辣椒,徐州的韭黄,南京、
芜湖等地的藕。输出的品种有大白菜、生姜、鸡腿葱、高腿葱。
1958年以来,枣庄城市人口逐年增多,蔬菜需求量不断增加。为安排好城市蔬菜供应,枣庄、滕
县等地先后建立了固定蔬菜生产基地和季节性蔬菜生产基地, 有计划地进行种植与收购。 1958年至
1960年间,国营蔬菜经销部门在蔬菜基地共收购鲜菜3943万斤,组织产销挂钩3296万斤。
1962年,本市相继在峄城区城关镇、峨山,台儿庄区泥沟,滕县官桥、界河、冯卯等地设蔬菜收
购组,负责收购、调运蔬菜,供应城市、县城。
1963年至1981年,本市组织“店队挂钩”实行定购包销。鲜菜调拨计划由国营蔬菜批发部门平衡。
产品由蔬菜基地菜农直接送到挂钩的零售商店和矿区各供应点。
1982年,国营蔬菜经营部门与蔬菜社队签订产销合同,明确经济责任。凡按合同规定种植的蔬菜,
社队必须交售给国营蔬菜经营部门,不得自行销售,国营蔬菜经营部门不得拒收。产、销双方,任何
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或课以罚金。蔬菜社队如不履行合同,还应扣减菜农口粮,
对合同以外或农民利用自留地种植的蔬菜,允许在农贸市场自销。
1983年,市国营蔬菜经营部门在蔬菜淡旺期,采取余缺调剂,是年,调入各种蔬菜400万斤。
第二节 购 进
视图
建国后至1957年,本市城镇居民吃菜,主要靠四乡农民自产菜进城以及城市个体蔬菜经营户供应。
国营蔬菜经营部门则主要调剂蔬菜余缺,增加品种,平抑淡季菜价,支持农民生产。输入的蔬菜主要
有东北土豆,章丘大葱,苍山的大蒜、蒜苔、黄瓜、辣椒,德州和山西的干辣椒,徐州的韭黄,南京、
芜湖等地的藕。输出的品种有大白菜、生姜、鸡腿葱、高腿葱。
1958年以来,枣庄城市人口逐年增多,蔬菜需求量不断增加。为安排好城市蔬菜供应,枣庄、滕
县等地先后建立了固定蔬菜生产基地和季节性蔬菜生产基地, 有计划地进行种植与收购。 1958年至
1960年间,国营蔬菜经销部门在蔬菜基地共收购鲜菜3943万斤,组织产销挂钩3296万斤。
1962年,本市相继在峄城区城关镇、峨山,台儿庄区泥沟,滕县官桥、界河、冯卯等地设蔬菜收
购组,负责收购、调运蔬菜,供应城市、县城。
1963年至1981年,本市组织“店队挂钩”实行定购包销。鲜菜调拨计划由国营蔬菜批发部门平衡。
产品由蔬菜基地菜农直接送到挂钩的零售商店和矿区各供应点。
1982年,国营蔬菜经营部门与蔬菜社队签订产销合同,明确经济责任。凡按合同规定种植的蔬菜,
社队必须交售给国营蔬菜经营部门,不得自行销售,国营蔬菜经营部门不得拒收。产、销双方,任何
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或课以罚金。蔬菜社队如不履行合同,还应扣减菜农口粮,
对合同以外或农民利用自留地种植的蔬菜,允许在农贸市场自销。
1983年,市国营蔬菜经营部门在蔬菜淡旺期,采取余缺调剂,是年,调入各种蔬菜400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