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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林业专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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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林业专业户
1980年全市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滕县店子公社宅子沟、峄城区萝藤公社董流井等地 相继出现了承包山林的林业专业户。1984年春夏,经过峄城区金陵寺乡西高皇庙村和棠阴乡试点,全 市普遍推行了山林家庭承包责任制,共涌现出林业专业户、兼营户、联合体1.64万个,承包经营山林 面积79万亩,占全市宜林山滩面积的72.8%。其中百亩左右的专业户0.43万户,承包经营45.7万亩。以 农为主,兼营林业的重点户1.14万户,承包经营面积25.2万亩,联合体650个,承包经营8.1万亩,专人 看护及村户联营等形式,经营面积8万亩,占7.4%。国营林场职工家庭承包经营面积11.7万亩,占10.8 %。 山林承包的期限,用材、防护林一般30至50年,经济林一般10至15年。基本方法是:勘察面积, 测定树木株数及产量,落实提留,签订承包合同,实行公证,由区、县政府颁发使用证,做到合同书、 公证书、使用证“三证”到户,允许继承和转让,荒山限期绿化,大部分乡(镇)、村做到了放宽政 策,优惠于民,权、责、利明确,手续完备。承包后全市成片造林连年突破10万亩,比承包前增长1 倍多。经济林发展加快,占成片造林面积50%。果园承包户经济收入大幅度增加,“万元户”相继涌 现。各地在完善山林承包经营中,有的实行义务帮工,有的给予优惠贷款,有的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采取多种形式,使山林承包户在开发山林资源、发展山区商品经济中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