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六节“四旁”绿化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六节“四旁”绿化
枣庄市人民素有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路旁水边植树的传统。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虽历经 战乱, 有的村庄仍有不少大树、古树。1949年全市有“四旁”树木300万株。1957年全市“四旁”植树 30万株,1958年植50万株,零星植树从此改称为“四旁”植树。1958年大炼钢铁,农村“四旁”树木遭 到严重破坏,峄县一度出现了476个“光腚庄”。1963至1964年在全市各区按照“谁造谁有”的政策, 向公社、大队,生产队和社员分别颁发子林权证,调动了广大干群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四旁植树大幅 度增长。1963年植树271万株,1964年562万株,1966年达到1294万株,涌现了一批实现“四旁”绿化的村 庄。 70年代初期,全市林业建设的重点由山区逐步转向平原。70年代末,全市以路旁和河旁、渠旁植 树为主要特点的农田林网建设超过百万亩,并在滕西、枣南土地多、产量低的低洼地区,建成了一批 围村林,把“四旁”植树推向了一个新阶段。1985年全市农民自伐木材5.6万立方米,三分之二以上是 由“四旁”用材树提供,特别是速生刺槐、杨树和泡桐,70年代大批进入农家庭院,三、五年长成椽 材,七、八年长成檩、梁材,适应了农村建房、工具材和部分家具材的大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