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地区封山育林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山区广大群众以山为家,以栽树植果为业,
逐步形成了店子、阴平等地的大枣资源,棠阴、渴口等地的石榴资源,辛召等地的柿子、板栗资源,
以及其他山林植被资源。广大农户各自管护自有的小片山林,并联护联防。至今在山亭区徐庄林场胡
芦套林区长山寨山顶上,仍然保存着一尊立于1864年(清同治三年)的石碑,碑文曰:“自此以后,
公议封固此山。一不许牛羊践踏,二不损坏一草半木,如若不遵,公议重罚,演戏三本,重修庙宇,
无论亲疏,不看情面,决不宽恕。”薛城区夏庄乡千山头山前,有一座西公山,建国后山坡遍植葡萄,
也叫葡萄山。山上也有一尊清朝树立的护林碑,60年代后期被毁。
建国初期,全市境内山区丘岭绝大部分是一片童山。水土流失严重。为制止盗伐滥伐林木,滕县
人民政府号召山区群众烧煤,划出部分荒山进行封护,杜绝牲畜入内,同时适当划出部分牧场牧道,
解决林牧矛盾。全县1953年封山面积达到3.5万亩。1953年秋,峄县林业以乡为单位,建立了封山护林
委员会,组织各村划清边界,实行联护联防。经过一个冬春的努力,林场及其周围村庄的山林全部封
了起来。翌年夏秋,大片荒山草木丛生,水土保持明显奏效。到1955年,仅峄县境内的封山育林面积
即达35万余亩,占全市荒山面积的70%以上。
1958年的“大跃进”使全市50年代前期、中期所取得的封山育林成果受到了严重破坏。60年代初
期,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给封山育林带来了更大困难。1962年3月9日枣庄市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封山育
林布告,12月7日又发布了保护林木资源,发展林业生产的布告,规定“严格禁止毁林开荒和陡坡(25
度以上)开荒;严格禁止滥放牲畜,损坏树木、草原。放牧牲畜必须在指定的牧场牧道内进行,没有
牧场的地方,要实行牵牧或圈养,并注意爱护林木”。许多社队实行了有计划地封山育林养草,定期
开放山林,组织群众修枝、打柴、割草,采集林副产品,使封山育林由破坏转向了新的恢复发展时期。
到1964年,凡是山区、林区、果品集中产区和植树造林任务大的平原地区,以及主要交通沿线的生产
队,都建立健全了林业专业队,坚持常年封山护林、整地、抚育林木。在此期间,滕县山区半山区社
队,也广泛开展了封山护林活动。全市48.5万亩山岭封了40万亩,野生树大量增生,山坡植被状况显
著改善,水土保持能力明显提高,是建国后封山育林的兴盛时期。1966年夏,野生树总株数已达773万
株,其中酸枣602.3万株,占77.9%,相当于新增有林地面积5万余亩。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业专业队逐步解体,封山护林受到影响,山林秩序混乱,乱砍滥伐、
扒山皮、开山荒情况严重。50年代以来封护起来的山坡植被资源遭到了空前浩劫。仅1971年至1975年
的5年间,全市乱牧就毁坏幼林5000多亩、100多万株,毁林开荒6000多亩。
1976年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但封山育林事业中的问题积重难返,乱砍滥伐、破坏山坡植被的
现象仍有发生,不仅集体所有制的山林植被资源遭到破坏,大面积的国有山林植被资源也深受其害。
1976至1979年4年间,徐庄林场因乱砍滥牧共毁树木100多万株,6处国营林场共毁210万株,被生产队侵
占林地1480亩。有4个林场因乱牧牛羊毁林1.77万亩,毁坏幼树178万株。
十年动乱及至70年代末破坏了封山育林,殃及整个林业建设,给山区水土资源带来了巨大遗患。
1984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391.4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57.3%。其中强度、极强度和剧烈侵蚀面积110
万亩,占总面积的16.1%,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8.1%,全部分布在山丘区域内。全市每年的土壤流失
总量达674.6万吨,平均侵蚀深1.12毫米,其中强度、极强度和剧烈侵蚀流失土壤319.3万吨,占土壤流
失总量的47.3%,平均侵蚀深为3.27毫米。土壤流失每年损失的氮、磷、钾肥料相当于3.2万吨合成氨,
是全市当年年产合成铵能力的三分之一。全市周村、岩马、石嘴子、户主四座大中型水库,年均淤积
泥沙93万立方米,相当于每年报废1座小型水库。
自1980年起,全市农村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批林业专业队员下山承包了土地,林
业生产责任制没有跟上,乱牧毁林的情况又一度严重发生,仅1980年下半年,国营龙门观林场被放牧
毁掉侧柏幼树40多万株,市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相继下达通知或发布护林布告,1981年冬又相继开展了
“林业三定”工作,全市山林秩序趋于好转。
198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户包为主的荒山开发性承包,发展林业“两户一体”1.67万个,承
包山滩面积87万亩,占当年林业用地面积的80%以上。山林承包后,由承包户自主经营、自己管护山
林植被资源。有些乡镇或村,加强了组织领导或协调指导工作,经营搞得好,使山林植被资源的管理
与利用,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市中区周村乡大部荒山草木丛生,每亩野生树达100株以上,全乡1.46万
亩荒山从根本上控制了水土流失,也有的乡镇或村,放松领导,承包户对山林实行掠夺式经营,只图
产出,不搞投入,山林植被资源每况愈下,破坏了生态平衡,自然环境出现了新的恶化。
第一节 封山育林
视图
枣庄地区封山育林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山区广大群众以山为家,以栽树植果为业,
逐步形成了店子、阴平等地的大枣资源,棠阴、渴口等地的石榴资源,辛召等地的柿子、板栗资源,
以及其他山林植被资源。广大农户各自管护自有的小片山林,并联护联防。至今在山亭区徐庄林场胡
芦套林区长山寨山顶上,仍然保存着一尊立于1864年(清同治三年)的石碑,碑文曰:“自此以后,
公议封固此山。一不许牛羊践踏,二不损坏一草半木,如若不遵,公议重罚,演戏三本,重修庙宇,
无论亲疏,不看情面,决不宽恕。”薛城区夏庄乡千山头山前,有一座西公山,建国后山坡遍植葡萄,
也叫葡萄山。山上也有一尊清朝树立的护林碑,60年代后期被毁。
建国初期,全市境内山区丘岭绝大部分是一片童山。水土流失严重。为制止盗伐滥伐林木,滕县
人民政府号召山区群众烧煤,划出部分荒山进行封护,杜绝牲畜入内,同时适当划出部分牧场牧道,
解决林牧矛盾。全县1953年封山面积达到3.5万亩。1953年秋,峄县林业以乡为单位,建立了封山护林
委员会,组织各村划清边界,实行联护联防。经过一个冬春的努力,林场及其周围村庄的山林全部封
了起来。翌年夏秋,大片荒山草木丛生,水土保持明显奏效。到1955年,仅峄县境内的封山育林面积
即达35万余亩,占全市荒山面积的70%以上。
1958年的“大跃进”使全市50年代前期、中期所取得的封山育林成果受到了严重破坏。60年代初
期,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给封山育林带来了更大困难。1962年3月9日枣庄市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封山育
林布告,12月7日又发布了保护林木资源,发展林业生产的布告,规定“严格禁止毁林开荒和陡坡(25
度以上)开荒;严格禁止滥放牲畜,损坏树木、草原。放牧牲畜必须在指定的牧场牧道内进行,没有
牧场的地方,要实行牵牧或圈养,并注意爱护林木”。许多社队实行了有计划地封山育林养草,定期
开放山林,组织群众修枝、打柴、割草,采集林副产品,使封山育林由破坏转向了新的恢复发展时期。
到1964年,凡是山区、林区、果品集中产区和植树造林任务大的平原地区,以及主要交通沿线的生产
队,都建立健全了林业专业队,坚持常年封山护林、整地、抚育林木。在此期间,滕县山区半山区社
队,也广泛开展了封山护林活动。全市48.5万亩山岭封了40万亩,野生树大量增生,山坡植被状况显
著改善,水土保持能力明显提高,是建国后封山育林的兴盛时期。1966年夏,野生树总株数已达773万
株,其中酸枣602.3万株,占77.9%,相当于新增有林地面积5万余亩。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业专业队逐步解体,封山护林受到影响,山林秩序混乱,乱砍滥伐、
扒山皮、开山荒情况严重。50年代以来封护起来的山坡植被资源遭到了空前浩劫。仅1971年至1975年
的5年间,全市乱牧就毁坏幼林5000多亩、100多万株,毁林开荒6000多亩。
1976年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但封山育林事业中的问题积重难返,乱砍滥伐、破坏山坡植被的
现象仍有发生,不仅集体所有制的山林植被资源遭到破坏,大面积的国有山林植被资源也深受其害。
1976至1979年4年间,徐庄林场因乱砍滥牧共毁树木100多万株,6处国营林场共毁210万株,被生产队侵
占林地1480亩。有4个林场因乱牧牛羊毁林1.77万亩,毁坏幼树178万株。
十年动乱及至70年代末破坏了封山育林,殃及整个林业建设,给山区水土资源带来了巨大遗患。
1984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391.4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57.3%。其中强度、极强度和剧烈侵蚀面积110
万亩,占总面积的16.1%,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8.1%,全部分布在山丘区域内。全市每年的土壤流失
总量达674.6万吨,平均侵蚀深1.12毫米,其中强度、极强度和剧烈侵蚀流失土壤319.3万吨,占土壤流
失总量的47.3%,平均侵蚀深为3.27毫米。土壤流失每年损失的氮、磷、钾肥料相当于3.2万吨合成氨,
是全市当年年产合成铵能力的三分之一。全市周村、岩马、石嘴子、户主四座大中型水库,年均淤积
泥沙93万立方米,相当于每年报废1座小型水库。
自1980年起,全市农村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批林业专业队员下山承包了土地,林
业生产责任制没有跟上,乱牧毁林的情况又一度严重发生,仅1980年下半年,国营龙门观林场被放牧
毁掉侧柏幼树40多万株,市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相继下达通知或发布护林布告,1981年冬又相继开展了
“林业三定”工作,全市山林秩序趋于好转。
198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户包为主的荒山开发性承包,发展林业“两户一体”1.67万个,承
包山滩面积87万亩,占当年林业用地面积的80%以上。山林承包后,由承包户自主经营、自己管护山
林植被资源。有些乡镇或村,加强了组织领导或协调指导工作,经营搞得好,使山林植被资源的管理
与利用,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市中区周村乡大部荒山草木丛生,每亩野生树达100株以上,全乡1.46万
亩荒山从根本上控制了水土流失,也有的乡镇或村,放松领导,承包户对山林实行掠夺式经营,只图
产出,不搞投入,山林植被资源每况愈下,破坏了生态平衡,自然环境出现了新的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