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职工工资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41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41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职工工资


    1880年至1895年峄县中兴炭局时期,工人划分为“正掘班”和“公令班”。正掘班是长工,每两
人为一组,先预支给制钱二十千至三十千,每人每日另加伙食费制钱百文,挖出的煤按量计算,每斛
(150斤)给制钱45文;公令班按日计工,不预付工资,每人每日给制钱200文,挖煤一斛也给制钱45
文;一部分抬筐拉滑车的杂工,亦按日计工,每人每日给制钱140文。1899年以后的中兴煤矿公司时期,
由公司直接雇用的里工,以月计资,工资由公司直接付给;在包工制度下包工头雇用的外工,以日计
资,工资由公司依照包工协约的规定按期付与包工头,再由包工头付给外工。自1899年中兴公司成立
至1926年的28年间,一般工人的工资变动不大,平均月工资多在8元以下,1919年最高为8.09元,为资
方代理人月薪的1%。1927年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不断开展斗争,工人的工资得到提高。1930年
工人平均月工资为13元。外工每日工资为四角八分,实得四角三分,余五分为包工头所得。1931年,
有包工头26人,每人所包工人4人至248人。技术工日工资平均自四角三分至六角三分,小工日工资三
角七分至四角三分。当年,里工平均月工资15.27元,外工平均月工资14.57元。里工每年每人还由公司
贴煤4吨,按当时市价,里工收入每月相应增加2.5元。里工如迂婚丧大故,公司还视其家居远近酌量
给假期,不扣工资,但不超过十五日。外工请假,直接与工头交涉,请假时间,不给工资。中兴煤矿
公司还依照民国政府十八年(1929年)所公布修正各机关放假日期而规定工人每年1月1日、3月12日、
3月29日、5月1日、7月9日、10月10日。11月12日七天放假,放假日工资照给。在规定的假日如迂工程
上有特别情形不能停工,则给予双工资。
    枣庄解放至建国初,煤矿实行以粮计资。干部实行月薪,最高每月420斤红粮,最低225斤;工人
实行日薪制,技工最高每日11.5斤红粮,最低6斤,普通工人6至6.5斤,井下采掘工小工日薪红粮7至8
斤,技术工10斤。全矿工人平均日薪为红粮7.5斤。1952年,改以粮计资为工资分,按4.2斤红粮折算一
个标准分。1953年实行工资制。1956年全局有56%的职工升级。1957年全局人均年工资为770元,比1952
年的人均工资额提高44.5%,平均每年增长8.8%。1958年至1976年,新招青年工人增多,平均年工资为
769元。1977年至1985年的9年间八次调整工资,其中,1983年和1985年升级面均在90%以上,1985年,全
局人均工资1450元,比1952年上升172%,比1976年上升88.6%。
    枣庄地方煤矿职工执行国家工资标准。临时工、轮换工、亦工亦农等农村工人,1957年至1958年
由所在农村生产队分配口粮,煤矿给每人每天补贴菜金5分,每月6至12元津贴费。1998年底,部分矿
井实行月薪,井上工人27元,井下工人32元。1963年至1975年,亦工亦农工人工资采取低工资与生产队
补贴办法。井下工人基本工资为35元,下井津贴由每班0.4元增至0.6元,煤矿每月投资12元给亦工亦农
工人所在生产队,由生产队补记工分。1975年后,地方煤矿亦工亦农工人基本工资增加3元至4元,井
下每人每月工资39元,井上37元。井下工人每月发给下井津贴12元至24元。1980年后,亦工亦农工人又
分别按四级制工资调整为35元、38元、42元、46元,并统一补助粮食20斤。1983年后,枣庄地方煤矿属
国家干部和全民制工人、亦工亦农工人开始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市营煤矿对采、掘、运等工种实行多
超多奖,少超少奖等包工工资。井下津贴改为采掘工每班0.8元,通风、巷修、运搬工为0.5元,其他
工为0.4元。1985年,全市地方煤矿执行计时、计件、包干、浮动等工资形式,全年工资总额为380万元,
比1981年增长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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