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33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33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四军、八路军的征兵制度为志愿兵役制。抗日战争时期的“老三团”、“老
五团”,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八师”以及建国后的二十二军,其主要骨干多数是枣庄地区志愿参军的
青年。 志愿兵役制的征兵方式主要是依靠群众、 宣传群众,首先让广大群众提高觉悟,提高认识,
“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同时,当地人民政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在征兵过程中,进行严格的政审、
体检。有的要先参加当地民兵组织,作为参军前的准备阶段。有的直接加入野战部队。此外,志愿兵
役制还接收投诚起义的敌方官兵。
    1949年至1953年,枣庄地区征兵工作仍沿用战争年代的志愿兵役制。在此期间,枣庄地方武装逐
渐裁撤或加入到正规部队。各区县相继建立起人民武装部,负责征兵工作。1950年抗美援朝期间,枣
庄地区曾出现母送子、妻送郎、兄送弟争相参军的动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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