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刑事辩护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二节 刑事辩护
枣庄市的刑事辩护始于1956年。是年滕县法律顾问处有3人,有1名取得律师资格的律师,每月要 办10起辩护案件。峄县没有律师,由政法干部担任刑事辩护。1958年刑事辩护中止。1980年10月,枣 庄市重建法律顾问机构,5个法律顾问处1981年参与刑事案件辩护121件,1982年达到181件。1983年全 国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强调“从重从快”,一度忽视办案程序,刑事辩护受到影响, 办案数量下降到122件。1984年,由于树立贯彻严格履行法制的指导思想,刑事辩护案件又增加到158 件。1985年,全市法律顾问处增加到7个,刑事辩护案件达184件。1983年到1985年全市办理464件刑事 辩护案件,从轻和减轻刑罚的111件,改变定性的28件,无罪释放的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