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1984年,市司法局设立调解工作管理处,区、县司法局设立
调解工作管理科,乡、镇、街道办事处设司法助理员,负责领导管理各调解委员会。各乡、镇、街道
办事处每年对调委会进行一次整顿,对调解人员进行二至三天的培训,结合整训,评选先进调委会和
先进调解员。区、县司法局每年召开一次调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任务。
第二节 调解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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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1984年,市司法局设立调解工作管理处,区、县司法局设立
调解工作管理科,乡、镇、街道办事处设司法助理员,负责领导管理各调解委员会。各乡、镇、街道
办事处每年对调委会进行一次整顿,对调解人员进行二至三天的培训,结合整训,评选先进调委会和
先进调解员。区、县司法局每年召开一次调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