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法学教育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28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28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法学教育
枣庄市司法局1981年至1985年举办业务和文化培训班13期,培训干警698人次,其中法院系统220 人次,检察系统81人次,司法行政系统397人次。每年完成150人次的培训任务。1983年5月举办的一期 文化补习班,99名学员经过56天的学习培训,有21人考取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13人考取山东 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在职干部专修班,1人考取山东省委党校理论专修班。1984年,全市有232名司法 管理干部,通过自学,取得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附设法律自修大学发给的合格证。1985年,公安 系统有5人,司法行政系统有4人,检察系统有1人,被华东政法学院录取为函授生。 1983年在滕县官桥镇试办农民法制夜校, 受到省司法厅和国家司法部的重视, 在全国推广。至 1985年,全市农民法制夜校已发展到225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