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2月,市交警队在枣庄三角花园交叉路口处设一固定岗,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劝阻人、车违
章行进。1965年4月,增设原文化宫固定岗1处,以适应市驻地交通管理的需要。至1985年,枣庄市公
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在面粉厂、齐村百货大楼、三中、矿务局车队、市委、新邮电大楼、市汽运公司等
地点增设7处固定岗。滕县自1975年建立交警中队至1985年,先后在百货大楼、贸易中心、糖茶公司第
一商店、文昌大楼、城郊供销社、人民医院等地点设立6处固定岗。薛城区驻地于1984年在区政府、影
剧院设立2处固定岗。峄城区驻地于1984年在供销大楼设1处固定岗。1960年至1967年,固定岗执勤民警
或拿铁皮喊话筒,或执红绿旗,或持指挥棒进行指挥交通,纠正违章。1968年至1981年,固定岗执勤
民警主要利用手控信号灯兼指挥棒指挥交通。1982年开始,交警大队注重交通科学管理,在枣庄三角
花园交叉路口首先安装了自动信号指挥装置。至1985年底,市、区县驻地有市面粉厂、老邮电楼、三
中、齐村百货大楼、矿务局汽车队、市委、新邮电楼、市汽车公司、滕县百货大楼、滕县贸易中心、
滕县糖茶公司第一商店、滕县城郊供销社、薛城区政府、峄城区供销大楼等14处岗楼安装自动信号装
置指挥交通。1984年在三中、三角花园、面粉厂首先安装使用了遥控喊话机,继而推广全市。交通民
警由此可以在辖区随时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从而更有效地管理指挥交
通。为更加有效地疏导交通,1985年,市区内在三角花园、粮食局、市汽车运输公司3处建起转盘路;
滕县在人民医院、文昌大楼建起2处转盘路。
枣庄市区自1960年成立交警组织至1985年,一直采用固定岗与流动岗同时执勤、相互配合的方式
管理交通。固定岗管“点”,流动岗管“线”。1960年至1965年,交通民警主要在枣庄镇中心内街、
中心外街两条路段步行巡回执勤,排除障碍,纠正违章,随时向行人宣传交通规则,教育群众自觉遵
守交通秩序。1965年至1980年,流动执勤范围逐步扩大,执勤民警或步行、或骑自行车、或开摩托车
巡回于三角花园至面粉厂、原文化宫至火车站、三角花园至市政府3条路段。1980年至1985年,市区伸
展,固定岗增多,巡回执勤范围扩大,增加了三中至市汽运公司的文化路段,面粉厂至市第二棉纺织
厂的青檀路段,矿务局汽车队至市粮食局的振兴路段,龙头商场至解放路的龙头路段,三中至立交桥
的解放路段,立交桥至市第二棉纺织厂的光明路段的流动岗执勤。滕县1975年成立交警中队后,在荆
河路和新兴路巡回执勤。1980年巡回执勤范围逐步扩大,先后增加了杏坛路段、府前路段、平行路段、
善国路段。薛城、峄城自1984年建立交警中队后,也分别在永福路段、永兴路段、临山路段、峄山路
段、承水路段增设了流动岗。流动执勤由交警开着摩托车、警车分别在市区、城镇各主要路段巡逻,
遇有自行车带人,路上打架斗殴,路旁设点摆摊卖东西等违章行为随时纠正。
1981年后,交警大队开展文明执勤,为群众办好事活动。不论固定岗执勤或流动岗执勤,交通民
警都遵循文明执勤,为民服务原则,纠正违章、服务群众、管好交通。交警执勤时着装整齐,衣帽整
洁,外扎腰带,佩执勤袖章。纠正违章,使用文明语言。自1981年1月至1985年,市交警大队交通民警
为人民办好事共1700余件。1981年市交警大队一中队被评为山东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
第三节 执勤管理
视图
1960年2月,市交警队在枣庄三角花园交叉路口处设一固定岗,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劝阻人、车违
章行进。1965年4月,增设原文化宫固定岗1处,以适应市驻地交通管理的需要。至1985年,枣庄市公
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在面粉厂、齐村百货大楼、三中、矿务局车队、市委、新邮电大楼、市汽运公司等
地点增设7处固定岗。滕县自1975年建立交警中队至1985年,先后在百货大楼、贸易中心、糖茶公司第
一商店、文昌大楼、城郊供销社、人民医院等地点设立6处固定岗。薛城区驻地于1984年在区政府、影
剧院设立2处固定岗。峄城区驻地于1984年在供销大楼设1处固定岗。1960年至1967年,固定岗执勤民警
或拿铁皮喊话筒,或执红绿旗,或持指挥棒进行指挥交通,纠正违章。1968年至1981年,固定岗执勤
民警主要利用手控信号灯兼指挥棒指挥交通。1982年开始,交警大队注重交通科学管理,在枣庄三角
花园交叉路口首先安装了自动信号指挥装置。至1985年底,市、区县驻地有市面粉厂、老邮电楼、三
中、齐村百货大楼、矿务局汽车队、市委、新邮电楼、市汽车公司、滕县百货大楼、滕县贸易中心、
滕县糖茶公司第一商店、滕县城郊供销社、薛城区政府、峄城区供销大楼等14处岗楼安装自动信号装
置指挥交通。1984年在三中、三角花园、面粉厂首先安装使用了遥控喊话机,继而推广全市。交通民
警由此可以在辖区随时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从而更有效地管理指挥交
通。为更加有效地疏导交通,1985年,市区内在三角花园、粮食局、市汽车运输公司3处建起转盘路;
滕县在人民医院、文昌大楼建起2处转盘路。
枣庄市区自1960年成立交警组织至1985年,一直采用固定岗与流动岗同时执勤、相互配合的方式
管理交通。固定岗管“点”,流动岗管“线”。1960年至1965年,交通民警主要在枣庄镇中心内街、
中心外街两条路段步行巡回执勤,排除障碍,纠正违章,随时向行人宣传交通规则,教育群众自觉遵
守交通秩序。1965年至1980年,流动执勤范围逐步扩大,执勤民警或步行、或骑自行车、或开摩托车
巡回于三角花园至面粉厂、原文化宫至火车站、三角花园至市政府3条路段。1980年至1985年,市区伸
展,固定岗增多,巡回执勤范围扩大,增加了三中至市汽运公司的文化路段,面粉厂至市第二棉纺织
厂的青檀路段,矿务局汽车队至市粮食局的振兴路段,龙头商场至解放路的龙头路段,三中至立交桥
的解放路段,立交桥至市第二棉纺织厂的光明路段的流动岗执勤。滕县1975年成立交警中队后,在荆
河路和新兴路巡回执勤。1980年巡回执勤范围逐步扩大,先后增加了杏坛路段、府前路段、平行路段、
善国路段。薛城、峄城自1984年建立交警中队后,也分别在永福路段、永兴路段、临山路段、峄山路
段、承水路段增设了流动岗。流动执勤由交警开着摩托车、警车分别在市区、城镇各主要路段巡逻,
遇有自行车带人,路上打架斗殴,路旁设点摆摊卖东西等违章行为随时纠正。
1981年后,交警大队开展文明执勤,为群众办好事活动。不论固定岗执勤或流动岗执勤,交通民
警都遵循文明执勤,为民服务原则,纠正违章、服务群众、管好交通。交警执勤时着装整齐,衣帽整
洁,外扎腰带,佩执勤袖章。纠正违章,使用文明语言。自1981年1月至1985年,市交警大队交通民警
为人民办好事共1700余件。1981年市交警大队一中队被评为山东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