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打击犯罪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2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2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打击犯罪
建国初,枣庄地区公安机关除开展了镇反、肃反外,并坚持打击各种现行犯罪活动。 1950年10月至1956年5月,镇反运动中,峄县、滕县公安局集中力量侦破反革命案件,同时,坚持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1954年,峄县公安局共查处破坏粮食统购统销案犯66名,没收粮食4082斤。镇反 运动结束后,从1957年6月至1957年底,峄县、滕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13起,破案69起,其中重大刑事 案件发生11起,破获7起,逮捕犯罪分子92名。 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的影响下,峄县公安局在这一年的11月突击破案,6天时间破获一批现 案和积案。 接着省委、 地委通知突击破案停止。这一年,峄县共发生各类案件165起,其中偷盗案件 123起,共破案108起。发生的各案件中,属重大案件16起,破10起。共捕获罪犯128名。反革命分子谢 宝民,1952年与范洪军等人阴谋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1953年范病死后,谢继续进行反革命秘密串连 活动。1957年,谢又多次在范家网罗人员,秘密建立反革命组织“苏鲁联合救国军”,发展反革命成 员50余人。谢还自任“救国军”副司令,自制印证和委任状,委任师、旅、团、营长,拟定发展反革 命组织原则,规定联络暗号、暗语,阴谋破坏津浦铁路、电线线路,妄图配合国民党反动派武装攻打 台、峄、枣等城镇,颠覆人民政权。峄县公安机关于1958年3月7日破获此案,捕获谢宝民等反革命分 子23名。1959年峄县、滕县发生各类刑事案件568起,其中重大案件33起。发案率较1958年上升两倍以 上。是年公安机关破案565起,其中破重大案件32起,破案率分别为99.5%、97%。 1962年,台湾国民党叫嚣反攻大陆。是年,全市反革命案件发生4起,破4起;刑事案件共发生290 起,破181起;逮捕处理各类犯罪分子114名,其中流窜犯22名。反革命分子徐传喜,自1962年6月台湾 国民党叫嚣反攻大陆以后,以交朋友拜把兄弟的方式,纠集厂矿企业和社会上受过打击处理、对党和 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分子12名,建立反革命组织“救国爱民军”,拟定五条反动纲领,散发反动传单, 拉拢民兵,搜集武器弹药,阴谋抢劫银行、粮库,进行武装暴乱。1962年11月公安机关破获此案,徐 传喜等8名反革命骨干分子被逮捕法办。 1964年,通过对旅店、印刷、刻字、修理行业的治安管理,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4起,抓获犯罪分 子53名,其中惯偷惯窃21名,流氓18名,投机倒把11名,偷漏国税者3名。 1967年,全市共发生反革命案件90起,破57起。发生各类刑事案件468起,破183起,其中重大刑事 案件发15起,破10起。 1970年5月,枣庄市公安机关与市人民武装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对来历 不明的罪犯嫌疑分子,流窜犯重大嫌疑分子,进行了清查收容。1972年9月,枣庄市公安机关抽调48名 干警组成治安工作队,对城镇、矿区、铁路沿线等重点地区的流窜犯、盗窃犯、销赃犯、窝主以及其 他治安危险分子,进行了摸底排队,至是年12月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8起,其中现案46起,凶杀案件1 起,为外地区破案45起。全市共逮捕处理31名罪犯,缴获现金1000余元,自行车20辆,地排车5辆,手 表2块,钢材、木材等物资一宗。1973年1月21日,枣庄市公安机关组织力量,统一行动,集中打击了 一批流窜惯犯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捕拘案犯18名,其中流窜犯11名,其他刑事犯罪7名。 1980年以后,行凶杀人、放火爆炸、强奸抢劫、流氓团伙、故意伤害、破坏公共秩序等案件不断 发生。1982年2月7日晚8时许,在枣庄市糕点厂门前至枣庄第三中学路段,有一流氓团伙追逐污辱猥亵 青年女工,闯入饮食店寻衅滋事。当晚9时许,该团伙又将下班的3名女工挟持到市人民广场内,污辱 猥亵达两小时之久。案发后,枣庄市公安局和市中区公安分局于次日破获此案,将5名犯罪捕获归案。 1981年8月至1982年7月, 全市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546起, 破479起,破案率为87.7%。全市重大案件发 110起,破97起,破案率为88%;反革命案件发11起,破10起,破案率为91%。 从1983年8月20日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开展了三次集中打击刑事犯罪行动,破获现案 积案7058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590起。共逮捕各类犯罪分子1767名,摧垮各类犯罪团伙233个,抓获团 伙成员696名,缴获电视机、收录机、照相机80台(部),手表168块,自行车44辆,轻骑3辆,各种枪 支22支,子弹2438发,炸药196公斤,雷管1864发,凶器332件,淫秽书刊图片313件,赃款和赃物折款计 50余万元。在打击刑事犯罪中,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7944条,扭送犯罪分子61名,有150名犯罪 分子投案自首。 1984年9月至1985年12月,继续开展“严打”斗争。枣庄市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 侦破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罪犯曹士存,伙同其表弟王新,于1984年3月7日夜,翻墙进入峄城区人武 部军械库院内,撬窗进库盗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2支,七六二步枪子弹2268发,信号枪1支,信号弹17 发,企图抢劫银行,爆炸铁路,杀害公安干警和乡镇干部。案发后,市和峄城区公安机关80余名侦破 队伍立即行动,市公安局副局长孟庆丰、刑侦队长韩荣元亲临现场指挥部署。3月20日将犯罪分子曹 士存、王新及窝赃犯王培成抓获。经过严厉打击,至1985年又有112名犯罪分子慑于党的政策的强大威 力,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待自己的罪行。其中有久追不获,潜逃多年的重大杀人犯,有越狱逃跑和 重大犯罪团伙头子。杀人犯苏峰,1979年杀死一人,杀伤致残一人后,畏罪潜逃山西落户,娶妻生子。 1984年10月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主动到枣庄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受到从宽处理。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开展后,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1984年全市发案351起,比1983 年下降19.5%。1985年发案289起,比1984年下降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