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章 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23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23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章 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
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1956年中共峄 县、滕县县委成立肃反办公室,在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及手工业合作社等单位中,开展肃清暗藏反 革命分子的运动。至1959年3月,历时三年多,峄县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298名。滕县至1959年7月底, 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212人。隐藏在机关、学校、厂矿及手工业合作社等单位中的反革命分子,有的 作恶多端。峄县教育局办事员赵维奎,系山东省长清县人,1947年在充任国民党乡干事期间,积极配 合还乡团杀害村民兵队长郑春和,逮捕拷打基层干部群众10余人,帮助地主倒回土地200余亩。1958年 1月17日,山东省肃反领导小组定赵为反革命分子,并依法将其逮捕,送原籍处理。在肃反运动中, 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了觉悟,积极参加这场斗争,全县共有4643人分别写出检举材料7650份。对查出的 反革命分子分别作了处理,纯洁了革命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