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农村社会救济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20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20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农村社会救济


    建国前,枣庄地区的滕县、峄县都曾有社会救济活动。1947年,国民党山东省鲁西南办事处拨给
滕县赈款8500万元、赈粉2270袋、赈盐1.1万斤;拨给峄县赈款700万元、赈粉5920袋、赈盐0.81万斤。
    建国后,农村社会救济是和救灾同时进行的。1949年,峄县有10多万人缺粮;滕县逃荒的有2181
户6218人,要饭的有1367户4677人,缺粮的有7929户26159人。1950年初,全市发放了第一批救济粮、物。
共发放救济粮12.5万斤,救济5374户20 204人;发放棉衣、棉被603件,衣片2540件,棉花5390斤,其他
物品450件。是年,连续发放了五次救济粮,全市共发放救济粮147万斤。
    1954年,滕县、峄县明确规定了救济对象是无劳力又无土地,或土地很少,无亲人的鳏寡孤独老
弱病残的困难户;遭受自然灾害而失去生活条件的困难户;无固定收入的贫困摊贩。同时规定,在同
等条件下烈军属、荣复军人、少数民族等优先救济。
    1956年,峄县共有贫困户3298户9839人,大部分是鳏寡孤独残幼。通过合作化,这些人大部分由集
体实行保吃、保穿、保烧,其生活困难基本解决。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全市农村的救济对象,即失去劳动能力、生活无依靠的鳏寡孤独人员,普
遍由集体实行了“五保”。人多劳力少、弱,或主要劳力长期患病、死亡,或特殊事故造成生活困难
的, 由集体对他们实行补助。 农村救济的重点是贫困山区和贫穷社、 队。1974年,全市拨发救济款
24.6万元,布票17万尺,棉花票8.6万斤。1982年,全市拨发救济款80万元,布票5万尺,棉花票1.5万斤。
此后,农村救济工作逐渐为扶贫工作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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