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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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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安全生产
清末民初,枣庄矿区工人不仅受窑主的剥削和压迫,而且生命安全毫无保证。由于当时采煤技术 和工具都很落后,井下没有支护,通风状况也很差,又用油灯照明,因此冒顶砸死、瓦斯毒死、透水 淹死等事故层出不穷。 1879年(清光绪五年),中兴矿局成立。随着生产的发展,虽然增加了部分新机械,新建了风扇 房,照明也由油灯改用德式矿灯,但是在安全管理方面,仍沿用旧习,连最起码的安全设施和制度也 没有。由于矿井不断加深,涌水日增,因此,老窑渗透、冲塌煤壁等严重事故日增。1893年(清光绪 十九年)6月14日晨,中兴矿局半截洞子小窑,由于保安和防范措施不力,老窑积水突然象山洪一样 倾泻奔流,刹时灌满巷道。溺死工人300余人。事故发生后,中兴矿局对每个遇难矿工家属只发给抚 恤费200吊了事。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中兴煤矿公司成立。由于资金缺乏,除排水之外,仍沿用旧法,冒 顶、瓦斯爆炸、透水、发火等各类事故仍经常发生。1915年1月30日夜,工人正在工作,忽觉有水自正 面流出,工人立即报告,当时德国矿师高复曼只知老洞有水,不知水内混有有毒气体,仍认为已设防, 漠然视之。2月1日5至6时许,老洞内积水突然涌出,并混有瓦斯,积水冲倒墙壁,声若雷鸣,两道水 闸门,随水冲没,流涌煤沫约两千涂吨,7百米大巷,东西两侧塞满煤沫,长达5百余米。煤气即在该 大巷与灯火相触,轰然爆炸,7百米大巷的煤尘着火。当时有工人7百余名,在井下工作,因事起仓促, 几乎同遭不测。 井上人员, 束手无策,至第三日,才挑选工人组织抢救,只救出被阻于洞内的工人 215人。经清查,此次灾变,共死亡矿工499人。 1918年至1923年,本市煤矿又发生几起较大的灾变,死亡人数都在数十人至百人左右。即使在没 有重大灾变的年份,工人零星伤亡也相当严重。 1938年3月,日军侵占枣庄后,更不顾矿工的生命安全,为了强迫两万多名工人多产煤,他们用尽 各种残酷手段,井下事故经常发生,许多矿工死于井下。1944年7月23日夜,北井采煤工作面一次冒顶 就死亡34人。日本侵略者对死亡矿工家属,只抚恤200元伪钞,推出了事。日伪时期开采枣庄煤矿南三 段每出500吨煤炭,就有一名矿工受伤,每出3万吨煤就要牺牲一名矿工。日军占领枣庄7年零4个月, 共计盗走枣庄和陶庄的煤炭13332087吨,丧生井下的矿工即达4千多人。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受战乱影 响,生产很不正常,矿山死亡事故较少。 建国前,枣庄地区其他工业甚少,工人伤亡事故偶尔有之。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十分注意安全生产。 安全监督检查从1954年起,枣庄地区的滕县、峄县劳动部门开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枣庄矿务局 各煤矿也先后成立了安全检查科。枣庄市地方煤矿设立专职安全员,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959年8月,峄县对全县各厂、矿企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了大检查。1959年12月,华东地区六省一 市300余人来枣庄检查矿山安全。 1966年至1976年期间,全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受到冲击。 1980年12月,全市组织了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各区、县组织了检查分团,每个分团30人。对全 市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和专业运输、农机站等单位的车辆进行抽查,同时动员公路边的集市搬迁、排 除路障,确保行车安全。 1981年,全市在开展“安全月”活动中,组织近70个安全检查团,参加检查的人数2254人。全市 共查出不安全因素2401条。1982年6月,山东省安全生产检查团来枣庄进行大检查。检查团200人,共检 查90对矿井。 通过检查,发现符合验收标准的煤井有49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需立即停产整顿的 36对;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封闭的5对。12月,全市进行了防火安全工作大检查,共检查 了78个单位,防火安全检查不及格的单位达到9个。 1983年11月,枣庄市针对交通事故多和运输管理混乱的状况,对全市17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消除 了不安全的隐患。1984年6月,全市对各地方石膏矿进行了重点检查。1985年,国家煤矿安全检查团来 枣庄进行安全检查。先后检查枣庄、山家林、郭庄等煤矿,检查中及时处理了一些事故隐患。 伤亡事故及处理建国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厂矿企业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订许多规章制 度,然而死亡事故仍时有发生。 1954年,全市事故发生率较低,全年重伤14人,死亡4人。 1959年,全市工交事故发生多起,重伤人数达到194人,死亡人数为128人。此后,由于加强了安 全监督检查工作,伤亡事故有所减少。 1976年,全市伤亡事故有所回升,全年重伤206人,死亡130人。1977年,全市重伤人数达到156人, 死亡212人。 1984年,全市工交事故发生455起,重伤245人,死亡153人。1985年,全市工交事故发生70起,重伤 53人,死亡144人。 建国后至1985年底,全市各类工交事故共死亡2494人,其中矿山各类事故死亡1393人。对于伤亡事 故,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种善后处理工作,使之尽快恢复交通和生产。 附:矿山特大事故 1959年山家林煤矿水淹事故 1959年9月9日早班,山家林煤矿二号风井主井西1009平巷掘进迎头, 未执行探水掘进的制度,在放炮时崩出老塘积水3700立方米,仅1个小时将矿井全部淹没,并且喷放出 大量硫化氢有毒气体, 死亡工人45人。 此次事故损失原煤2.4万吨, 事故处理费2.5万元, 支抚恤金 1.038万元。 1975年陶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1975年6月9日,陶庄煤矿北井水采一区2510采煤工作面,由于局部 通风不良,瓦斯聚积,炮眼封闭不严,造成抽炮喷射火焰,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冲垮巷道15米,死亡 12人,重伤1人,轻伤1人。此次事故,经济损失39万元。 1978年峄城坊上煤井煤尘爆炸 1978年1月17日,峄城区坊上煤井16层西平巷工作面,工人共打15个 炮眼,炮眼长1.6米,装药后不用黄泥将炮眼填实封严,而用煤块填塞炮眼,造成抽炮。放炮后由炮 眼内向外喷射火焰,引起煤尘爆炸,造成19人死亡。 1979年柴里煤矿煤尘爆炸 1979年6月30日,柴里煤矿采煤三区331四分层回采工作面,工人用矿灯 明电放炮,发生火花,点燃煤尘,导致爆炸,死亡39人,伤8人。这次事故损失煤炭1.16万吨,电煤钻 2台, 电缆30米。 修复和新掘巷道127.5米,直接经济损失30.97万元,医疗、善后抚恤处理等间接损失 10.53万元,共计损失达41.3万元。 1985年薛城兴仁煤井煤尘爆炸 1985年4月7日16时50分,薛城区兴仁煤井西主下山1712平巷掘进迎头 工作面,因工人违章做炮头,炮头先期爆炸,将30余块炸药和10多发雷管引爆,震起矿车中的煤和巷 道中的浮煤,导致煤尘爆炸。死亡51人,轻伤1人。爆炸后一氧化碳气体溢出漫延,经1701采煤工作面 切眼进入材料道,使南常煤井12名工人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