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精减整编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精减整编


    建国后,本市行政机关就开始按照“精兵简政”的方针,调整和撤并机构,精减人员编制,并对
编余人员进行妥善安置。1950年,仅峄县人民政府就精减干部73人。1954年,精减整编重点是县以下
的区机关,精减下来的人员,适应工矿、企业基层部门的,安排到工矿、企业基层部门去;文化低、
能力弱,但有培养前途的送学校培养;年老体弱、残废军人、失去工作能力的,根据自愿准于退休;
编余的工勤人员绝大部分动员回乡生产。
    1958年,随着整编机构,对年老体弱担当现职工作有困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办理了
退休和退职。1961年后,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又进行了“精兵简政”工作。精减的范围和安置
去向是,1958年以后从农村中吸收的干部回公社参加农业生产,从工人中提拔的干部回到工人岗位参
加生产,或回农村参加生产;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回家参加劳动,可以保留干部身份,不
发工资,不办退职手续,工龄照算,公费医疗待遇不变;1952年底前参加工作,回农村参加劳动,但
又不宜作退职处理的,可保留干部身份,由原单位另列编制,发原工资的30—40%,计算工龄,公费
医疗待遇不变;1958年后参加工作,患有慢性病经半年以上时间治疗,仍需长期休养,予以精减,发
生活补助费;对部分妇女干部,工作能力弱、又不好分配工作的一部分让其退职,一部分转家务劳动。
1962年,全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共精减2666人。
    1963年,全市精减编余干部4391名(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名)。其中作退职处理163名(含国家
机关17名),退休15名,下放集体单位92名(含国家机关27名),下放当工人的20名(含国家机关2名),
下放当营业员100名,作辞退处理的49名(含国家机关10名)。是年,除了对编余人员进行了精减外,
对164名老、弱、残干部也作了退职、退休的安置处理。其中作退休处理的31名,编外供给的15名,暂
列编外的78名,作退职处理的39名,待安置80名,长期供养1名。1964年,全市共精简干部1469人。
    1983年至1984年,市直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改革前,市级工作部门共有82个,在改革中撤销了6
个:市财委、市城建局、市农机局、市文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出版办;由行政编制改为企业的
1个,即市供销社;合并市级工作部门9个;新增工作机构7个,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老干部局、
企业政治部、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联、政法委员会。机构改革后核定的市级工作部门共计70个,其
中一级部门63个,二级部门7个。市委各工作部门的内部科室也由改革前的401个,减少为326个,工作
人员由2765人减少到19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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