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退职、退休、离休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5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5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退职、退休、离休


    1955年以前,国家只有干部退职制度。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
行办法》,干部退休制度才逐步建立起来。是年,全市干部办理退休手续的40人,退职118人。
    1957年,峄县共办理退职108人,属行政费开支的24人,其中一般干部10人,勤杂人员11人,民警2
人,炊事员1人;属企事业费开支的84人,其中一般干部67人,勤杂人员3人,警卫员12人,炊事员2人。
滕县办理退职手续的79人。1959年,全市共办理退职98人,退休12人。
    1960年,枣庄市共有40余人要求退职。人事组织部门,对不符合退职条件的干部进行思想教育,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之安心工作;对不够退职条件无理取闹者,经教育无效的,办理了辞职手续;
对身体较弱,工作有困难,按国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全年共办退职24人。
    1963年,本市在处理编余干部工作中,作退职处理的91人,其中国家机关17人;在安置老、弱、
残干部工作中,作退职处理35人,作退休处理43人。
    1964年,全市对符合退休条件原作退职处理的4名干部,按省有关规定,改办了退休。对列入退职
处理范围的108名老、弱、残干部,经说服动员,为47名干部办理了退职手续。
    1984年,全市办理退职4人,其中党政机关1人,企业单位3人;办理退休86人,其中机关38人,事
业单位19人, 企业单位29人;办理离休209人,退休改办离休的17人。1985年,全市党政干部办理退休
74人,办理离休421人,退休改办离休115人。
    从1954年至1985年,全市干部共办退职1622人,退休5249人,离休27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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