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二节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1951年,枣庄市开始接受国家分配的大专毕业生。是年,全市仅接受2名国家分配的大专毕业生。 此后,本市接受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增加。1955年,全市接受大专毕业生19人。1964年,接 受国家分配的大专毕业生达到75人。建国后至1964年,滕县共接受大专毕业生251人,中专毕业生925人。 大专毕业生中工科16人,农科19人,师范151人,医科38人,政法5人,其他5人。1951年至1965年,五个 区共接受国家分配的大专毕业生449人,其中工科30人,农科71人,师范233人,医科79人,政法5人, 政经2人,财经9人,艺专13人,新闻3人,档案3人,海洋1人;接受中专毕业生950人。 1967年至1970年,滕县接受国家分配大专毕业生207人。1967年至1971年,五个区接受国家分配大专 毕业生329人,其中理工科134人,师范97人,农科9人,医科22人,文科24人,财经18人,政法2人,体 育2人,艺术1人。 1973年至1975年,全市共接受国家分配的三批工农兵学员459人。1976年至1979年,全市接受工农兵 学员、社来社去学员共855人。 1980年,本市接受分配恢复高考制度后的第一批大中专毕业生1013人,其中大专216人,中专797人。 1982年,全市接受大中专毕业生530人,其中大专246人,中专284人。1985年,全市接受大中专毕业 生1154人,其中大专毕业生310人,中专毕业生8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