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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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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公共卫生
食品卫生食品卫生监督。建国后,卫生防疫机构十分注意食品卫生检查。1952年,峄县检查饮食 业287家。1955年,峄县开始对饭馆、粥铺颁发卫生许可证,培训饮食干部和炊事员286人。1960年,全 市对219名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对36名不宜从事接触食品工作的疾病患者调换了工种。1962 年开始,每逢春节、仲秋节都进行一次全市性食品卫生大检查。1967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处于停顿状 态。1972年得以恢复。1977年后,市及各区、县防疫站逐步开展了糕点、白酒、冷饮、食醋、酱油等 食品和调味品的常年卫生监督、监测。1983年,市、区(县)均成立了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全市举 办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班286期,参加学习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管理员和食品从业人员达27094人次。各 级防疫站对14397名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其中300名不宜从事接触食品工作的疾病患者调离 工作岗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2510个。1984年,全市举办《食品卫生法》学习班160期,培训食品卫 生管理员和食品从业人员25229人次,培训率达93.7%。1985年,进行了六次全市性食品卫生大检查, 市级组织检查累计1074家饮食业单位,对不符合卫生法者,责令限期改进的有323家;责令停业整顿的 43家;被罚款的360家,累计罚款24786元;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的15家。全市举办了12期企业食品卫生 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食品卫生管理员432人。市、区(县)举办了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班,培训饮食 业人员31619人,培训率为92.14%。 地方食品卫生法规。1954年7月至1984年2月,市、区、县政府先后制订或颁发了《食品卫生管理 暂行条例》、《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枣庄市饮食品、工商业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枣庄市防 止食品污染五年规划》、《调进调出食品必须索取卫生合格证》、《禁止使用化肥作食品添加剂》、 《枣庄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指定市包装装潢厂、滕县印刷厂为生产加工专用食品包装纸 定点厂,全市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由“定点厂”供给等规定。 食物中毒。1943年,一批河南人被日军抓到峄县为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装卸煤炭,由于这些人 饥饿难忍,挖出埋在地下数日的死马,食后多人中毒死亡。 1954年9月,滕县王母店村梁广太、梁广泉等242人,因食病死的牛肉、猪肉、狗肉先后中毒死亡7 人。在242例中毒病人中,查到炭疽杆菌1例。1956年至1985年,全市各级卫生防疫站共处理细菌性食物 中毒117起,中毒人数4676人,死亡10人。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占首位,其次为黄色葡萄球菌、鼠伤寒杆 菌、变形杆菌,炭疽杆菌、大肠杆菌等造成的食物中毒。 1964年至1984年,全市共处理动植物及化学性食物中毒23起,中毒人数458人,死亡9人。 学校卫生学生常见病防治。1963年,枣庄市中小学推行课间眼睛保健操。1965年,市防疫站选择 城市中、小学各两所,农村中、小学各1所调查了学生视力。视力减退率:小学一年级城市为4.37%, 农村为5.56%;二年级城市为3.63%,农村为2.80%;三年级城市为3.22%,农村为5.14%;四年级城市 为6%,农村为4.78%;五年级城市为8.13%,农村为4.25%;六年级城市为11.25%,农村为4.26%。中 学生视力减退率随着年级增高而增高,以矿区中学为最高。1975年全市中小学生视力减退率为7.74%, 1979年上升到12%。1980年降到9.82%。1982年上升到20.75%,1983年升至23.68%。1984年上升至24.65%, 其中城市中小学学生视力减退率为31.73%,农村中小学学生视力减退率为17.2%,城市学生视力减退 率高于农村学生近两倍,城市高中三年级视力减退率高达57.23%,农村亦为21.8%。 1979年,市防疫站调查了1000名中小学生的沙眼患病情况,患病率为52.75%,男女无差异。1984年 调查学生3611人,患病率为18.69%。城市中小学学生沙眼患病率为21.3%,农村中小学学生沙眼患病 率为13.95%,沙眼患病率城市学生高于农村学生。 1965年枣庄市中小学生龋齿发病率男生为34.4%,女生为28.8%。1979年4月,市防疫站调查了10079 名小学生的龋齿发病情况,6至10岁的学生患病率较高,11岁以后逐渐减少。下颌磨牙发病多于上颌磨 牙,下颌中切齿少于上颌中切齿。总患病率为31.6%。1984年,市防疫站组织了中小学生龋齿患病情 况调查,调查结果城市学生患病率高于农村,城市中小学生龋齿患病率为52.04%,农村学生为30.89%。 1985年,滕县防疫站调查了2643名中小学生,龋齿患病率农村学生为26.7%,城市学生为38.6%。对查 出的病症进行了防治。 学校建筑卫生。1982年,市防疫站对本市条件较好的枣庄三中和立新小学,作了建筑卫生和设备 卫生调查,两所学校四种不同类型的教室均不符合卫生要求。按建筑卫生要求窗上缘距天花板不超过 30厘米,这些教室都在60至100厘米以上;窗下缘距地面要求是80至90厘米,这些教室均高于此标准。 由于窗户太小,窗距太大,以致教室内光线太暗。教室内采光系数要求应在1:4——1:6之间。四种 不同类型的教室内采光系数均在1:6以上,新建教学楼在1:7以上,均达不到采光要求。通过检查对 学校建筑卫生提出了改进建议。 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组织。1948年前,枣庄矿区均未有职业病防治机构,也没有这方面的防治人 员,工人受到职业病的严重危害。建国后,枣庄矿区有1名领导分管职业病防治工作。1956年,矿务局 福利卫生处成立后,有兼职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1959年,市防疫站设卫生科,有1名劳动卫生医生, 有粉尘采样器两台。1961年,矿务局卫生处配备公共卫生医师。1962年,枣庄矿区成立了矽肺病诊断 小组。1964年,矿务局中心医院建立职业病科,设病床20张,附设工业卫生化验室,成立矿区矽肺病 防治小组。各厂、矿均有专人从事职业病防治和尘、毒监测工作。1965年,矿务局矽肺诊断小组,由9 人组成。1975年增加到10人。1978年,枣庄市矽肺诊断小组成立。1984年,市职业病诊断小组成立。同 年,枣庄矿务局成立职业病防治所,设病床50张,有专业技术人员20人。 工业劳动卫生。建国前,枣庄矿区井下无防护措施,工人安全无保障。工人中流传着“下窑二三 年,咳嗽又气喘。工人喝煤灰,矿主赚大钱”的歌谣。 建国后,枣庄矿区逐渐改善了井下的生产条件,但劳动卫生防护措施仍未健全。1957年前,枣庄 各矿均为干式作业,作业点粉尘浓度平均为617.6毫克/立方米。平均超过国家标准307.8倍,有的甚至 超过国家标准达千倍。1957年,省防疫站对枣庄矿区劳动卫生进行调查,测定井下作业点粉尘浓度为 每立方81.3至1640毫克, 粉尘分散度5微米以下的占90%, 井下作业点粉尘二氧化矽含量煤尘为2.64— 5.06%,岩尘为45.83—68.23%,井下温度中位数为23度,相对湿度平均为96.14%。井下风速每秒0.903 至9.78米,平均为4.5米/秒。1958年,整个枣庄矿区15个煤矿均实行了湿式凿岩,枣庄煤矿采用了水 式电煤钻,陶庄煤矿安装了1480米长的洒水管。这些措施降低了作业点粉尘浓度。但工人往往怕麻烦, 后多弃而不用,实行干打眼,迎头粉尘浓度,平均为658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300倍。1962年, 枣庄矿务局贯彻了全国防尘会议精神,5个煤矿的12个迎头使用37台水式风钻。但这些水式风钻多损坏。 同年,市防疫站调查测定井下劳动环境,粉尘浓度平均为1110毫克/立方米,超国家标准554倍,粉尘 中二氧化矽浓度为66.2%。1964年对全矿区广泛进行了粉尘浓度测定,全年测尘30次,测半煤岩迎头67 处, 全岩迎头60处。 年底,整个枣庄矿区127个迎头全部实行了湿式作业,粉尘浓度下降了93.91—— 97.45%。至1985年全矿平均岩尘浓度30.3毫克/立方米,煤尘31.3毫克/立方米。 职业病预防。1948年前,枣庄矿区工人矽肺病患病率高。人民政府接管矿区后,即开始着手查治 矽肺病人。1956年,矿务局中心医院首次对矿区230名采掘工人作了矽肺检查,确诊矽肺患者12人,占 受检人数的5.2%。1957年,省防疫站对陶庄煤矿196名采掘工人作了检查,查出可疑矽肺患者27人,占 受检人数的13.77%;确诊矽肺患者8人,占受检人数的4.08%;查出肺纹理增多者37人,占受检人数的 19.9%;正常者124人,占受检人数的62.25%。1958年,矿务局中心医院对715名老采掘工人作了矽肺查 体。查出可疑矽肺42人,Ⅰ期矽肺15人,Ⅱ期矽肺5人,Ⅲ期矽肺1人,矽肺并肺结核者11人,共74名, 占受检查人数的10.3%。1984年,全市共有接尘厂矿400余家,共有接尘工人16000多人。矿务局系统共 有职工62078人,井下职工25971人,采掘工人15046人,直接接尘工人占职工总数的24%。至年底,为工 人矽肺检查25804人,拍胸片75842张,体检率为80%。 1979年,市防疫站举办全市职业病普查技术培训班,7月至10月,全市共查43个单位,查体1075人。 其中检查放射作业人员196人,受检率为80%;检查接触铅苯汞的工人760名,受检率为93.56%;检查 其他工作人员119人。这次共查出慢性苯中毒、慢性铅中毒各1人。1978年至1980年,市防疫站连续3年 进行职业中毒调查,共检查2000多人,仅发现轻度铅中毒工人和铬盐造成的鼻损伤5人。1981年夏,市 造纸厂在清理纸浆池时无任何防护措施,造成3名工人硫化氢中毒,死亡1人。1979年至1984年,矿务 局卫生处对本局供应公司的八二四厂接触炸药的工人作了全面检查,累计查体324人,685人次,共查 出慢性炸药中毒45人,累计患病率为13.89%。对发现的慢性中毒者全部调离了原工作岗位,同时改善 了制作工艺,增设了防毒设施,采取了个人防护措施,控制了TNT(炸药)的危害。 环境卫生大气卫生监测。1980年,市防疫站开始在市区内9个采样点进行大气卫生监测,在峄城区 设一个对照监测点。1981年夏,市区空气监测点固定在市化肥厂(工业区监测点)、市中区法院(商 业区监测点)、工人文化宫(居民区监测点)。同时滕县、薛城也进行了大气监测。1980年至1985年 的监测表明,本市空气污染最严重的物质是飘尘和致癌物质——苯并(a)蓖。1982年飘尘超标率为90 %,苯并(a)蓖超标率为100%,超过国家标准最高者达253倍。 1982年10月,市防疫站组织对薛城焦化厂、南沙河焦化厂以及周围居民1977年至1981年死亡者的死 因,进行回顾性调查。结果表明,工人死于恶性肿瘤占首位,死亡率为84.7/10万。恶性肿瘤中又以 肺癌占首位,死亡率为33.35/10万,均高于周围居民。焦化过程中苯并(a)蓖在空气中的污染指标 和工人肺癌死亡率成正比。 饮水卫生。滕县林村出土的东汉墓随葬品中,有个陶制水井模型,名为陶井。井台明显加高,并 有一高出井口1米的石猴,作为拴挂井绳和水桶之用。这与现代改良水井,实行公用井绳、水桶打水 保护井水卫生的情况十分相似。1536年(明嘉靖十五年),山亭区桑村乡张保庄村,两次公立义规保 护饮水水源。 建国前后,本市农民98%饮用的水井为大口井,多为表浅层水,水源污染较严重。1957年至1959 年滕县、峄县改良水井219眼。1962年,本市逐步开展了农村饮水消毒试点工作。1978年全市(不含滕 县)改良水井1024眼,建手压插管机井1351个,有100多个生产大队饮用了自来水。全市地下水含氟量 每公升在0.14至3.42毫克之间,均高于每公升0.1毫克的标准。1981年至1984年,本市高氟区开展了改水 防氟工作,解决了18200人饮水含氟量高的问题。1982年底,全市已有168个大队建起了自来水塔,受益 人口13583人。建饮、灌两用机井1685眼,手压井27130眼,受益人口490970人。有1978眼大口井进行了改 良,占全市水井总数8755眼的22.6%。至1985年全市已有300多个村庄开始用上了自来水,受益27万人。 连饮、灌两用机井、手压插管井、改良的大口井在内,全市农村近百万人口的饮水卫生得到了改善。 放射卫生。1975年,枣庄市开始放射卫生防护和监测工作,对医用、工用、农用等爱克斯光机和 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实行审批许可制度。1979年,市卫生局拨专款5万元用于医用爱克斯光机防护设备 的研制和安装。至1982年底,全市正常使用的147台医用爱克斯光机,有141台安装了防护设备。 1979年,市防疫站对全市医用爱克斯光机操作人员进行健康查体。1980年,市防疫站进行医用爱 克斯线与有关疾病和遗传效应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本市有两名爱克斯光机操作者的子女可能患有遗 传效应性疾病。至1984年,全市共检查担任放射性工作的500人次,查出慢性放射性损伤10人。同年10 月,市防疫站再次检查全市医用爱克斯光机操作者204名,共检查了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 性功能及临床症状等31项。接触爱克斯线3年至4年者中性白细胞、中性粒细胞暂时增高,4年以上接触 史者略有下降,9年以上接触史者降到最低水平,10年至15年者基本稳定,15年至20年的稍有下降。放 射工龄增加,嗜酸性白细胞、嗜硷性白细胞,单核细胞相对增加,以嗜酸性白细胞增加最为显著。放 射工龄20年以上者,各种血液细胞均有下降趋势。 1979年,市防疫站及矿务局卫生处对矿务局属9个煤矿井下的放射线本底作了调查。枣庄煤矿煤体 r辐射水平最高,平均值为38.0微伦/小时,是井上的2.5倍;煤体辐射范围是18——72微伦/小时。6 个煤矿岩层r辐射照射外水平波动在10——104微伦/小时。9个矿的岩层r辐射水平均高于井上。 1983年10月至11月,市防疫站对全市天然辐射外照射水平及居民受照射剂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 全市天然辐射水平室内高于室外。路面最低,地球r辐射水平,土路路面均值为'此处为图片或难见字' 戈瑞/小时,沥青路面地球r辐射量均值为戈瑞/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