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文物普查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3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3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文物普查
1956年6月,滕、峄两县开始了第一次文物普查工作。历时三个月,对所属境内文物状况进行初步 摸底登记,并征集了大批出土文物。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以“破四旧”为名,对地上、地下和馆藏的文物大肆破坏。滕县 博物馆被关闭。 1974年春,开始了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的文物复查工作,历经两个多月。1977年,省级文 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整,枣庄市境内分布4处,按照规定,建立了保护标志碑。1980年9月,市政府发 布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布告”,同时公布了本市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同年冬, 本市分南北两大片组成文物普查工作队,经过两年时间,共查出各类文物单位达320处之多,基本上 摸清了全市文物分布情况。 在全面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市建立了群众性保护组织180个。对保护、捐献和提供文物线索的 有功人员实行奖励,调动了群众性文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