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孤儿教育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一节 孤儿教育
1927年10月,峄县县长石维泗委派张捷三在县城西关创办育幼院,收容社会流浪儿100余人,给予 抚养与教育。设初小2个班,教师3人,进行复式教学。学制课程,略同于普通小学,但要求稍低。并 重视纪律劳动教育,经费来源于中兴公司捐助。1938年停办。 原峄县公安局于1927年10月设立教养院,在城南火神庙,收容十岁以上的流浪儿童,教织毛巾、 袜子等。1931年,改称贫儿院,增设文化课,实行工读,设有养蜂、铁木、针织等工场。1938年停办。 1931年,德裔美籍基督教徒万美丽迁临沂孤儿院至峄县,改名峄县孤儿院,自任院长。收容婴儿、 孤儿约200多人,最后增加到300余人,教师5人。对院内学龄儿童实施小学教育,半工半读。教材、课 程设置与普通学校相同,但每晚都要做祷告。该院直办到解放后,1951年11月由人民政府接收。 滕县孤儿院创办于民国二年,院址在县基督教会南北院间,院长为美国人道美贝。孤儿多是女的, 到学龄去崇道堂女子小学上学,主要学习《圣经》,以培养女传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