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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信托咨询和调剂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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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国际信托咨询和调剂外汇
1982年,枣庄中国银行开始试办国际信托咨询业务,并成立咨询信托部。至1985年底,由于本市 企业涉外事宜较少,这项业务基本上处在宣传利用外资的好处、积累必要的国际资料阶段。 1983年,本市银行系统开办调剂外汇业务。对于企业经过批准需要引进技术和关键性设备及进口 国内短缺的原辅材料,所需的外汇资金可申请中国银行用调剂外汇给予解决。1984年,枣庄中国银行 共办成调剂外汇2笔,计160万美元。这两笔调剂外汇主要是用于进口化肥。第四节 外汇管理 1981年底,枣庄中国银行被授权执行外汇管理事宜。枣庄市银行系统通过全市进出口工作会议和 全市金融学会的宣讲,召开有外汇留成和收取外汇券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加强了各单位对外汇管理的 了解与重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枣庄中国银行允许本市单位和企业持有留成外汇,按规定的范 围使用;暂时闲置或多余不用的留成外汇,可通过银行调剂给急需外汇的单位使用,禁止各单位之间 私自买卖外汇。 1984年,留成外汇额度由上级行下放枣庄管理。是年,在枣庄银行开户的有6个单位,共65万美元。 当年收入88万美元,用汇19万美元。1985年,全市收入44万美元,用汇19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