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1981年8月,中国银行枣庄支行从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接办了外贸畜产品、
五金矿产、粮油和轻工业品四家进出口公司以及畜产品加工厂的贷款业务。此外,对滕县外贸进出口
公司采取下贷上划的办法,开办了贷款业务。
枣庄市银行系统对外贸企业先后发放了定额、结算、临时、大修理和预购定金等五种流动资金贷
款。对于外贸企业贷款实行计划管理,使用“存贷合一”帐户,按进贷计划需要供应资金。1984年7月,
银行系统对外贸企业实行了“存贷分户”管理。10月,银行系统对部分外事企业和乡镇企业也开办了
贷款业务。
1985年5月,银行系统对外贸流动资金贷款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以销定贷”的原则,
充分发挥贷款的经济杠杆作用。是年,外贸流动资金贷款种类扩大为五种,即定额周转贷款、临时贷
款、 出口打包贷款、 出口商品预购定金贷款和专用基金贷款。 1985年底,全市外贸流动资金贷款为
2056万元,其中出口打包贷款30万元,预购定金贷款6万元。
出口商品中短期设备贷款 1982年初,枣庄市银行系统开办了中短期设备贷款。此项贷款主要用
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外贸加工企业和工业企业的挖潜、更新改造和发展出口农村土特产品生产所需的设
备、种畜、种子等。是年,贷款金额为176万元。
1985年,本市银行控制信贷规模,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必须拥有自有资金,否则不予贷款。1985年
底,全市中短期设备贷款为512万元。
联营股本贷款 1984年,为适应外贸体制改革,支持工贸结合、技贸结合,走工贸联营的路子,
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枣庄市银行系统开办了联营股本贷款业务。本市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单
位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国内工业企业,科技单位举办联营出口产品的企业,所需的入股资金
不足部分均可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1985年底,全市联营股本贷款余额仅为27万元。
第七节 外贸贷款
视图
流动资金贷款 1981年8月,中国银行枣庄支行从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接办了外贸畜产品、
五金矿产、粮油和轻工业品四家进出口公司以及畜产品加工厂的贷款业务。此外,对滕县外贸进出口
公司采取下贷上划的办法,开办了贷款业务。
枣庄市银行系统对外贸企业先后发放了定额、结算、临时、大修理和预购定金等五种流动资金贷
款。对于外贸企业贷款实行计划管理,使用“存贷合一”帐户,按进贷计划需要供应资金。1984年7月,
银行系统对外贸企业实行了“存贷分户”管理。10月,银行系统对部分外事企业和乡镇企业也开办了
贷款业务。
1985年5月,银行系统对外贸流动资金贷款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以销定贷”的原则,
充分发挥贷款的经济杠杆作用。是年,外贸流动资金贷款种类扩大为五种,即定额周转贷款、临时贷
款、 出口打包贷款、 出口商品预购定金贷款和专用基金贷款。 1985年底,全市外贸流动资金贷款为
2056万元,其中出口打包贷款30万元,预购定金贷款6万元。
出口商品中短期设备贷款 1982年初,枣庄市银行系统开办了中短期设备贷款。此项贷款主要用
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外贸加工企业和工业企业的挖潜、更新改造和发展出口农村土特产品生产所需的设
备、种畜、种子等。是年,贷款金额为176万元。
1985年,本市银行控制信贷规模,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必须拥有自有资金,否则不予贷款。1985年
底,全市中短期设备贷款为512万元。
联营股本贷款 1984年,为适应外贸体制改革,支持工贸结合、技贸结合,走工贸联营的路子,
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枣庄市银行系统开办了联营股本贷款业务。本市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单
位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国内工业企业,科技单位举办联营出口产品的企业,所需的入股资金
不足部分均可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1985年底,全市联营股本贷款余额仅为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