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枣庄地区的工业基础比较薄弱,银行贷款不多。1952年底,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仅
为114万元。1955年,全市各级银行严格执行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的《国营工业生产企业短期放款
暂行办法》,对工业企业贷款分为超定额、结算、大修理、特种、临时五种形式,积极采取提供资金,
扶持生产的办法支援工业的发展。是年,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962万元。1957年底,枣庄地区
工业企业贷款达到2023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企业贷款206.2万元,占全部工业企业贷款的10.19%。
1959年,全市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按信贷方式统一供应和管理。全市各银行对本市
的国营工业企业、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和已经实行定息的公私合营工业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并分别建
立了定额、超定额、特种三种贷款户。是年,一方面全市新上马的几个大型钢铁企业及为之配套的一
批工业企业需用大量的贷款资金,另一方面全市各银行因受“左”的思想影响,信贷工作违背了客观
经济规律,放弃了合理的规章制度,片面强调为生产建设服务,放松了贷款管理,工业企业贷款的增
长大大超过建国后历年的速度。当年,全市工业企业贷款达到9350万元,比1957年增长3倍。1960年,
全市工业企业贷款金额继续大幅度增加。有许多贷款项目既不按计划,也不按物资保证。由于继续盲
目地支持重工业的发展,使工业企业贷款资金严重失控,年底工业企业贷款余额达到9995万元。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枣庄市联合铁厂、郭里集
焦化厂、枣庄市焦化厂、薛城炼铁厂、冶钢埠钢铁厂、刘岭铁矿等一批工业企业停产下马。全市各银
行对工业企业贷款办法有所改变,对国营工交企业,除超定额资金仍由银行贷款外,所需定额流动资
金80%由财政部门通过企业主管部门拨款,20%由银行以贷款方式供应。因此,是年全市工业企业贷
款较之上一年大幅度下降。1962年,枣庄市各级银行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利用贷款的杠杆作用来促进
国民经济的调整,决定清理企业单位所拖欠贷款。枣庄矿务局系统从8月至9月底,共清理收回人欠733
万元,欠人1280万元。9月底,银行发放冲帐专户贷款442万元,解除了企业包袱,疏通了资金。年底,
全市通过清理拖欠贷款,工业企业贷款余额降为7679万元。
1964年,本市各银行参与了物资部门核定流动资金工作。核资后,物资部门流动资金定额的60%
由财政拨给,40%由银行贷款。季节性、临时性需要列入季度贷款计划,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同年,
银行还对工业企业进行了核资工作。仅对3户工业企业和1户交通企业核资,就划分出特种积压129万元,
新积压8.1万元。对此,银行帮助这些单位制订各种处理措施,协助企业松动了资金,支持了生产。
至1966年底,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为6147万元,基本适应了工业生产的需要。
“文化大革命”期间,枣庄市棉纺织厂、肉类联合加工厂、造纸厂、橡胶厂、鲁南化肥厂等一批
工业企业建成投产,全市工业企业贷款数额猛增。此外,银行信贷工作由于“左”的干扰,把一些行
之有效的信贷原则和制度视为“管、卡、压”,使信贷杠杆失去了作用。很多单位生产经营混乱,产
品质量低劣,大量产品积压,占用大量资金,银行贷款敞口供应,“批条子”贷款之风盛行,随意挤
占挪用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搞基建和财政性开支,造成银行贷款大幅度增加。1975年,全市工业企业
贷款余额达到18599万元,较1966年增加12452万元。
1977年十年动乱结束后,全市各工业企业生产蓬勃发展。各银行统一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订的
国营工业贷款办法对工业企业进行贷款。是年,全市工业企业贷款达到25406万元。
1981年,全市各银行对集体工业企业也发放生产设备贷款。同年,对物资供销企业超储积压钢材
和机电产品降价报损进行核销。冲销顺序是先冲销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再冲销企业的定额贷款,对
于超定额贷款、冲销的定额贷款,银行不再增补。1983年,全市又对国营工商企业1980年前库存积压
机电产品、钢材的盈亏、报损、降价损失进行处理,按企业单位1980年底自有流动资金、定额贷款的
构成比例冲销。全市冲减银行贷款804万元。是年,全市各银行根据新的贷款管理办法,通过清仓核
资,结合生产状况,对工业企业进行贷款。全年工业企业贷款增长幅度较大,年底工业贷款余额达到
43236万元。
1984年,银行系统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以保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生产为主,
积极支持能源、建材和轻纺工业的发展,把经济效益好的单位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贷款优先保证,年
底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为46520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93962万元,比例为49.5%。
1985年,枣庄市各银行始终把经济效益好的能源工业企业枣庄矿务局,建材工业企业的水泥厂,
轻纺工业企业的滕县卷烟厂、枣庄市第一棉纺织厂、枣庄市第二棉纺织厂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贷款优
先保证。 是年,工商银行市中区办事处对枣庄矿务局累计发放贷款1171万元,支持其实现工业总产值
22000万元, 实现销售收入39600万元, 实现利润2200万元。 滕县工商银行对滕县卷烟厂累计发放贷款
2460万元,支持该企业生产各种卷烟32万箱,实现利税10688万元。全市各银行还会同有关部门严格限
制了磷肥、变压器、农用地膜、卫生陶瓷等长线产品、滞销产品的生产。促使这些企业压缩生产计划,
调整产品结构,发展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对于销路较好的煤炭、焦炭、水泥、尿素、卷烟、棉纱、腈
纶纱、毛巾被、纸张、酒、革制品、鞋帽、服装、麻袋等工业生产企业,银行大力扶持,积极提供流
动资金贷款,促使这些工业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年底,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达到52750万元。
第一节 工业贷款
视图
建国初期,枣庄地区的工业基础比较薄弱,银行贷款不多。1952年底,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仅
为114万元。1955年,全市各级银行严格执行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的《国营工业生产企业短期放款
暂行办法》,对工业企业贷款分为超定额、结算、大修理、特种、临时五种形式,积极采取提供资金,
扶持生产的办法支援工业的发展。是年,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962万元。1957年底,枣庄地区
工业企业贷款达到2023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企业贷款206.2万元,占全部工业企业贷款的10.19%。
1959年,全市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按信贷方式统一供应和管理。全市各银行对本市
的国营工业企业、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和已经实行定息的公私合营工业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并分别建
立了定额、超定额、特种三种贷款户。是年,一方面全市新上马的几个大型钢铁企业及为之配套的一
批工业企业需用大量的贷款资金,另一方面全市各银行因受“左”的思想影响,信贷工作违背了客观
经济规律,放弃了合理的规章制度,片面强调为生产建设服务,放松了贷款管理,工业企业贷款的增
长大大超过建国后历年的速度。当年,全市工业企业贷款达到9350万元,比1957年增长3倍。1960年,
全市工业企业贷款金额继续大幅度增加。有许多贷款项目既不按计划,也不按物资保证。由于继续盲
目地支持重工业的发展,使工业企业贷款资金严重失控,年底工业企业贷款余额达到9995万元。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枣庄市联合铁厂、郭里集
焦化厂、枣庄市焦化厂、薛城炼铁厂、冶钢埠钢铁厂、刘岭铁矿等一批工业企业停产下马。全市各银
行对工业企业贷款办法有所改变,对国营工交企业,除超定额资金仍由银行贷款外,所需定额流动资
金80%由财政部门通过企业主管部门拨款,20%由银行以贷款方式供应。因此,是年全市工业企业贷
款较之上一年大幅度下降。1962年,枣庄市各级银行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利用贷款的杠杆作用来促进
国民经济的调整,决定清理企业单位所拖欠贷款。枣庄矿务局系统从8月至9月底,共清理收回人欠733
万元,欠人1280万元。9月底,银行发放冲帐专户贷款442万元,解除了企业包袱,疏通了资金。年底,
全市通过清理拖欠贷款,工业企业贷款余额降为7679万元。
1964年,本市各银行参与了物资部门核定流动资金工作。核资后,物资部门流动资金定额的60%
由财政拨给,40%由银行贷款。季节性、临时性需要列入季度贷款计划,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同年,
银行还对工业企业进行了核资工作。仅对3户工业企业和1户交通企业核资,就划分出特种积压129万元,
新积压8.1万元。对此,银行帮助这些单位制订各种处理措施,协助企业松动了资金,支持了生产。
至1966年底,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为6147万元,基本适应了工业生产的需要。
“文化大革命”期间,枣庄市棉纺织厂、肉类联合加工厂、造纸厂、橡胶厂、鲁南化肥厂等一批
工业企业建成投产,全市工业企业贷款数额猛增。此外,银行信贷工作由于“左”的干扰,把一些行
之有效的信贷原则和制度视为“管、卡、压”,使信贷杠杆失去了作用。很多单位生产经营混乱,产
品质量低劣,大量产品积压,占用大量资金,银行贷款敞口供应,“批条子”贷款之风盛行,随意挤
占挪用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搞基建和财政性开支,造成银行贷款大幅度增加。1975年,全市工业企业
贷款余额达到18599万元,较1966年增加12452万元。
1977年十年动乱结束后,全市各工业企业生产蓬勃发展。各银行统一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订的
国营工业贷款办法对工业企业进行贷款。是年,全市工业企业贷款达到25406万元。
1981年,全市各银行对集体工业企业也发放生产设备贷款。同年,对物资供销企业超储积压钢材
和机电产品降价报损进行核销。冲销顺序是先冲销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再冲销企业的定额贷款,对
于超定额贷款、冲销的定额贷款,银行不再增补。1983年,全市又对国营工商企业1980年前库存积压
机电产品、钢材的盈亏、报损、降价损失进行处理,按企业单位1980年底自有流动资金、定额贷款的
构成比例冲销。全市冲减银行贷款804万元。是年,全市各银行根据新的贷款管理办法,通过清仓核
资,结合生产状况,对工业企业进行贷款。全年工业企业贷款增长幅度较大,年底工业贷款余额达到
43236万元。
1984年,银行系统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以保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生产为主,
积极支持能源、建材和轻纺工业的发展,把经济效益好的单位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贷款优先保证,年
底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为46520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93962万元,比例为49.5%。
1985年,枣庄市各银行始终把经济效益好的能源工业企业枣庄矿务局,建材工业企业的水泥厂,
轻纺工业企业的滕县卷烟厂、枣庄市第一棉纺织厂、枣庄市第二棉纺织厂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贷款优
先保证。 是年,工商银行市中区办事处对枣庄矿务局累计发放贷款1171万元,支持其实现工业总产值
22000万元, 实现销售收入39600万元, 实现利润2200万元。 滕县工商银行对滕县卷烟厂累计发放贷款
2460万元,支持该企业生产各种卷烟32万箱,实现利税10688万元。全市各银行还会同有关部门严格限
制了磷肥、变压器、农用地膜、卫生陶瓷等长线产品、滞销产品的生产。促使这些企业压缩生产计划,
调整产品结构,发展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对于销路较好的煤炭、焦炭、水泥、尿素、卷烟、棉纱、腈
纶纱、毛巾被、纸张、酒、革制品、鞋帽、服装、麻袋等工业生产企业,银行大力扶持,积极提供流
动资金贷款,促使这些工业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年底,全市工业企业贷款余额达到52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