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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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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税收计划
1950年,峄县、滕县税务局成立后,当即建立了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制度。税收计划的编制程 序是自下而上的逐级编报,而后再由上而下的逐级核定下达,经上级下达的计划即是国家计划,税务 人员千方百计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因而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对组织税收收入,保证完成国家的税 收计划起了重要的作用。 1958年至1961年期间,税务人员经常被抽调参加各种政治运动,致使日常的业务工作无人去做。 原有的制度形成自流。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受到一定冲击。各税务所的计划编制,不能按规定时间 报送;报送的计划编制混乱,不按内容填写,影响到县局的计划编制。税款解库积压,长短款等问题 不断发生,税收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1961年之后,税收计划的编制工作逐步加强。为使计划编制的积极可靠,税务人员一方面参照以 往的税收情况,另一方面对税源及各单位生产销售的变化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适当估算,使计 划编制具有可靠的依据。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本市对税收统计工作要求更加严格。对现行的四种税收 计划报表的报送日期,填报内容,都固定下来。 第一、年度税收计划,分税种、分项目、分重点品目编制,根据通知时间编报。 第二、季度税收计划,分税种、分月份编制,在季度开始前十五天编制报出。 第三、国营企业所得税年度计划,根据通知时间编报。 第四、月份税收计划检查报告,月后七天编报。 每月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经济税源变化情况、特点及其超短原因,发现问题,及 时采取措施,推动税收计划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