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枣庄地区的各县人民政府对预算外资金就已经进行了管理。各县政府自行收支的机关生
产收入和农村乡村自筹虽然收支零星、数额较小,但收支基本按《山东省各县村经费收支保管暂行办
法》执行。1951年,枣庄地区乡村经费以县为收支管理单位,並对附加比率作出统一规定。1953年,
全市特种资金的收支全部控制在县财政科,並对会计处理手续和结报办法作出相应规定。1958年,本
市将电费附加收入按特种资金管理用于发展地方工业及城市公用事业。同年,本市对企业实行利润留
成办法,並对留成部分的使用范围规定为四项费用,即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和计划内基建不足或经
批准的其他基建投资,用于职工福利、生活补助及劳动竞赛奖金支出。1959年,枣庄市根据国家规定
对预算外各项资金都编报计划。全市纳入计划的预算外资金项目有各种税收附加,预算外企业收入、
筹建工业资金及招待所、配电所等收入。
1961年,全市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的来源与使用范围。1962年,枣庄市按照省财政厅规定将财政
直接管理的各项附加纳入财政总决算,实行统一管理。
1966年后,全市财政管理规章制度无法贯彻执行。各单位擅自设立预算外项目,乱收费、乱摊派,
划预算内为预算外,变预算外为单位的“小钱柜”现象也很普遍,各种报表有时也无形中断。
1977年,全市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进行整顿和加强,特别是加强对预算外企业收支的管理,使预
算外资金进一步增长。1978年,预算外资金为2598.8万元。1980年猛增到5622.2万元。由于预算外资金
过度增长,预算内资金增长受到一定限制,全市财政出现较大赤字。本市再次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
理。1983年后,全市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户数增多,预算外资金又有大幅度增长。1984年,枣庄市
财政局设立预算外资金管理科,逐步健全了预算外资金的预、决算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财政管
理和监督,使枣庄市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正轨。1985年底,全市纳入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
汇编的单位共1049户。其中,预算内国营企业188户,预算外企业102户,企业主管部门36户,事业和行
政单位127户,高等学校1户,中小学533户,事业和行政主管部门62户。全市预算外资金总数为9761.7
万元。
第一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
视图
1948年,枣庄地区的各县人民政府对预算外资金就已经进行了管理。各县政府自行收支的机关生
产收入和农村乡村自筹虽然收支零星、数额较小,但收支基本按《山东省各县村经费收支保管暂行办
法》执行。1951年,枣庄地区乡村经费以县为收支管理单位,並对附加比率作出统一规定。1953年,
全市特种资金的收支全部控制在县财政科,並对会计处理手续和结报办法作出相应规定。1958年,本
市将电费附加收入按特种资金管理用于发展地方工业及城市公用事业。同年,本市对企业实行利润留
成办法,並对留成部分的使用范围规定为四项费用,即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和计划内基建不足或经
批准的其他基建投资,用于职工福利、生活补助及劳动竞赛奖金支出。1959年,枣庄市根据国家规定
对预算外各项资金都编报计划。全市纳入计划的预算外资金项目有各种税收附加,预算外企业收入、
筹建工业资金及招待所、配电所等收入。
1961年,全市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的来源与使用范围。1962年,枣庄市按照省财政厅规定将财政
直接管理的各项附加纳入财政总决算,实行统一管理。
1966年后,全市财政管理规章制度无法贯彻执行。各单位擅自设立预算外项目,乱收费、乱摊派,
划预算内为预算外,变预算外为单位的“小钱柜”现象也很普遍,各种报表有时也无形中断。
1977年,全市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进行整顿和加强,特别是加强对预算外企业收支的管理,使预
算外资金进一步增长。1978年,预算外资金为2598.8万元。1980年猛增到5622.2万元。由于预算外资金
过度增长,预算内资金增长受到一定限制,全市财政出现较大赤字。本市再次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
理。1983年后,全市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户数增多,预算外资金又有大幅度增长。1984年,枣庄市
财政局设立预算外资金管理科,逐步健全了预算外资金的预、决算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财政管
理和监督,使枣庄市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正轨。1985年底,全市纳入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
汇编的单位共1049户。其中,预算内国营企业188户,预算外企业102户,企业主管部门36户,事业和行
政单位127户,高等学校1户,中小学533户,事业和行政主管部门62户。全市预算外资金总数为9761.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