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物价管理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09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09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物价管理


    外贸企业隶属中央财政,全国统收统支吃的是国家的大锅饭,支、县公司的经营原则是不赔不赚,
微利经营,对国家不承担利润任务,只承担换汇任务。因此,在经营管理中不注意经济效益,不重视
资金的合理使用,往往是重收购、轻管理,注重行政干预,不善于运用经济手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来虽多次要求改革,曾制定多种改革方案,但都没有改成。1983年,支、县公司实行全额利润留
成,由于留成比例悬殊过大,收购出口商品经营费率偏低,又加与经营原则有矛盾,因而改善经营管
理的积极性仍然不高。
    本市外贸部门,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针下,本着稳定物价,有利生产,合理控制
换汇成本的原则,对物价不合理的因素及时进行了调整。
    出口商品收购价按照国家或上级规定的统一价格执行,三类农副产品收购价实行随行就市,但要
经过省各专业外贸公司批准。
    出口商品调拨价,按照一定计算程序和保本微利的原则定价。但须经主管业务上级审批后执行。
有的品种实行固定调拨价,有的品种实行购价加固定经营费的办法。
    出口商品收购计划价是外贸统计的不变价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价标准计算。
    包装物料、原材料、扶持生产物资等内销价,按照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加管理费3—5%,不赔
并略有盈余的原则定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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