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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仓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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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仓储管理
1963年,枣庄市物资局设立了储运科,负责整个物资系统的储备和运输工作。1966年枣庄物资机 构进行了调整,撤销了原物资综合公司各科室和专业部门,建立了金属、木材、机电、建材、化工轻 工五个供应站,这些站都根据各自专业,从物资计划供应,到物资的出入库,实行了独立经营、独立 核算、独立管理的物资体制。 1969年,随着撤销市物资局,恢复山东省枣庄物资综合公司的建制,成立了仓储组,各供应站的 物资又重归综合公司统一管理。 1973年,撤销了仓储组,又按专业建立了木材、金属、机电、综合四个公司,各自经营,独立核 算,分灶吃饭使仓储工作又按专业进行管理。 建国以来,仓储建设始终是物资工作的重要部分,物资部门逐步扩建了仓库、货场、铁路专用线, 整修道路,购置了各种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物资系统仓库由原来初建时仅有一处几十平方米的简易 料棚,1985年发展到已有库房15处,仓库面积5.9万平方米,其中市直3万平方米,区县2.9万平方米; 货场29.1万平方米,其中市直24.1万平方米,区县5万平方米;再加上所有的供应网点和门市部,使物 资储存供应遍及全市。 在仓储建设的同时,全市物资仓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和改善。物资入库时,依照验收单按规格、 型号、产地、数量、质量、价格逐件点清,计量相符无误,办理入库。对笨重、量大的物资,如钢材、 木材同样按验收规定逐件验收。如发生超规定的损耗和短缺,按照合同规定和全国统一送货办法规定, 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室内存放,按品种规格型号依次上架定位,或按区定位,下重上轻,“五 五”摆放,垛码整齐。大件物资件件有数,小件物资层层有数,明牌标码,保持货上无灰尘,地上无 垃圾。露天存放,按区类存放,码堆整齐,明牌标码,检查倒垛,严防霉变。 机电产品,有专人定期检查,零碎部件、精密仪器、仪表、轴承等,储存时间过长,擦油润滑, 封闭包装。金属材料,特别是露天存放部分的大件物资,随时除锈、擦油,防止氧化。 物资出库,发货时坚持“五对照,一清楚”,避免差错。 本市各类物资机构建立以后,就有专职或兼职的护库保卫人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立健 全了各项安全保护规章制度,并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各单位都设有保卫部门,负责整个物资的安全 保卫。门卫昼夜值班,坚持夜间巡逻。节假日干部代班,夜间有干部轮流值勤。对重要物资库区设有 专职民警守卫。物资出库先示出门证,然后由门卫人员检查登记、复核。所有库区均有安全保卫组织 和定期检查、训练制度,并备有消防器材和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