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分配体制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0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0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分配体制
枣庄市物资分配按对国计民生的重要程度具体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主要有钢材、重要有色金属及制品、木材、水泥、煤炭、重油、 橡胶、烧碱、纯碱、硫酸、火工产品、汽车、机床、重力机械设备等。这类物资在国、家计划下达后, 市计委统一分配到各企业局, 由物资部门负责供应。 统配物资的品种,国家也是不断进行调整的。 1953年为112种,1956年为342种,1981年为256种。1984年前机电产品统配品种近百种,而1984年后 实际执行的只有汽车、锅炉及质量较好的部分车床。 第二类是中央主管部门分配的物资,这类物资在枣庄市由主管委、局分配。铁合金、耐火材料、 冶金设备等由市冶金局分配;纺织器材则由市纺织局分配。这类物资到1981年已增到581种。 第三类是地方管理分配的物资,是指统配、部管以外的工业品生产资料。由市计委分配或生产部 门分配,或由物资、商业、供销部门销售。这类物资品种繁多、使用面广、生产分散,多是当地生产、 当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