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榨 油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0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2-newsite-4186/article/10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榨 油


    枣庄地区榨油业历史悠久,1911年以后日趋繁盛。农村农闲时,多有加工作坊。一家独办,数户
合作者皆有,从事以油换料或来料加工,逐渐形成专业作坊。加工品种有花生、大豆、棉籽、芝麻等。
工具均系木榨、石磨和炒锅。器具笨重,作工艰苦,工艺落后。
    建国初期,枣庄地区有榨油作坊152处,榨油设备简单。出油率为每百斤大豆出油八至九斤,每
百斤花生仁出油三十斤左右。在此期间,劳教部门相继在滕县劳教所、峄县看守所建榨油厂各1处,
共有人力铁榨40部,日加工大豆、花生仁15000斤以上。此后,滕县、峄县供销社也各建榨油厂1处。
    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后,全市对从事粮油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体户,进行了统一管理。除留少
部分香油(芝麻油)加工户外,其余多数被动员停产转业。允许生产的油厂和个体加工户,只准按计
划给国家加工,不准自行经营和进行油料兑换。为解决农民食油和饲料、饼肥的需要,允许有组织领
导的乡村农民自用油料加工,同时也可向供销合作社换油换饼。
    1955年,枣庄地区将原县辖或区办榨油坊(厂)移交农业社管理,为国家代加工。农民用油可在
委托加工的油厂兑换。
    1957年,油脂工业成为枣庄地区的主要工业门类,各油脂加工厂都移交给同级工业局领导。1957
年至1959年期间,全市恢复土榨油坊92处,其中滕县50处,薛城20处,峄城22处。
    1960年上半年,滕县劳教所油厂、峄县看守所油厂移交给地方粮食部门,分别更名为滕县植物油
厂和峄城植物油厂。是年,枣庄地区粮食部门有油厂五处:滕县植物油厂、峄城植物油厂、台儿庄区
油厂、薛城区油厂、陶庄油厂。从业人员共130人,年产豆油2600吨。这期间,由于农业歉收,油料不
足,各榨油厂生产时断时续。除滕县、峄城植物油厂外,其余3厂均亏损。1961年至1963年,将距油料
中心产地较远,生产任务不足的陶庄、薛城、台儿庄油厂关闭。
    1985年,枣庄榨油业共59家企业,各种榨油机400余台。其中粮食系统榨油厂2家,即枣庄市粮油
加工厂、滕县植物油厂。两厂主要担负市镇粮油供应加工任务。加工机械主要是200型榨油机,固定
资产达214万元。年生产能力为10000吨,实际产量为992吨,榨油业总产值为459万元,为国家创税利17
万元。榨油业职工达108人。主要产品有花生油、豆油、芝麻油、菜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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