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统计建设】 学习中央关于防惩统计造假文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学习《意见》
《办法》《规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李干杰关于统计工作有关批示精
神等文件。对区(市)党委、政府学习情况累计调度督导5次,赴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
革委等部门开展宣讲,推动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文件精神向部门、基层延伸、扎根。
做好迎接国家统计督察工作。召开全市统计督察保障工作会议,成立保障国家统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拟定《关于做好国家统计督察保障配合工作的方案》,编印《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手
册》,营造理解支持统计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氛围。落实统计执法监督责
任。2020年,对55家企业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向5家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对上年11家统计
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其中1家企业同时进行统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向3家企业主管单位提出相
关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开展述法考评。
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梳理编制涉企权责清单9项。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季报
制度,出台《枣庄市统计举报信访处理协调协作办法(试行)》,与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统计严
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印发《统计执法检查实务知识手册》,在全市统计
系统开展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全市有6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
【普查和统计调查】 人口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市县乡三级成立普查机构73个,选聘普查指导
员和普查员2万余名,协调争取普查经费2910.65万元。开展市级综合试点,制定《枣庄市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宣传实施方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普查氛围,顺利完成普查摸底和入户登记。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区(市)、镇(街)党政一把手带头现场登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市
普查数据质量得到国家、省人普办高度肯定,人口普查数据基本反映全市实际。经济普查后续工作扎
实推进。刊发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归档普查资料,修订生产总值历史数据。开展课题研究,《民营
经济发展状况研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研究》获省经普办二、三等奖。完成核
算、农业、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等常规统计调查任务。按照省统一安排,完成非公人
才、城市基本情况、资源城市年报、县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调查任务。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实
现1733.25亿元,比上年增长3.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居全省第9位;“四上”企业1977家,比上
年增加429家。
【统计服务】 聚焦中心大局,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2020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信息138篇,
分别位居市委办第7位、市府办第5位,市领导批示10多篇。《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
量研究》课题研究获省统计局一等奖。召开全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5次,研判经济形势,加强监测预
警。开展民意调查,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桥梁。开展群众安全感、义务教育等常规调查8项,新增学
前教育、体育生活等调查6项,全年累积获取成功样本12万余个,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万余条,为领导
服务群众提供决策依据。做好综合考核相关工作。对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等省对市综合考核十余项指标
(二级指标)提供相关数据。会同相关区(市)、部门向省局汇报沟通,为全市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
展考核全省第9名作出统计贡献。
【统计改革创新】 聚焦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结合全市实际,印发《区(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
算改革方案》《季度区(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多层次培训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市)统一
核算业务人员。明确部门入库纳统职责。印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准四上企业”培育
和纳统工作的通知》,对18个部门纳统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建立健全各行业“准四上”企业库,加强
对“准四上”企业库企业的培育扶持和动态监测。建设统计大数据平台项目,提升全市统计工作科学
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统计信息分散、口径不一、渠道不畅等问题,年内完成一期建设。根
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报告制度》,围绕《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结合全
市实际,制发《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报告制度》。
(张 磊)
统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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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统计建设】 学习中央关于防惩统计造假文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学习《意见》
《办法》《规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李干杰关于统计工作有关批示精
神等文件。对区(市)党委、政府学习情况累计调度督导5次,赴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
革委等部门开展宣讲,推动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文件精神向部门、基层延伸、扎根。
做好迎接国家统计督察工作。召开全市统计督察保障工作会议,成立保障国家统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拟定《关于做好国家统计督察保障配合工作的方案》,编印《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手
册》,营造理解支持统计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氛围。落实统计执法监督责
任。2020年,对55家企业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向5家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对上年11家统计
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其中1家企业同时进行统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向3家企业主管单位提出相
关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开展述法考评。
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梳理编制涉企权责清单9项。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季报
制度,出台《枣庄市统计举报信访处理协调协作办法(试行)》,与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统计严
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印发《统计执法检查实务知识手册》,在全市统计
系统开展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全市有6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
【普查和统计调查】 人口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市县乡三级成立普查机构73个,选聘普查指导
员和普查员2万余名,协调争取普查经费2910.65万元。开展市级综合试点,制定《枣庄市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宣传实施方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普查氛围,顺利完成普查摸底和入户登记。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区(市)、镇(街)党政一把手带头现场登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市
普查数据质量得到国家、省人普办高度肯定,人口普查数据基本反映全市实际。经济普查后续工作扎
实推进。刊发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归档普查资料,修订生产总值历史数据。开展课题研究,《民营
经济发展状况研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研究》获省经普办二、三等奖。完成核
算、农业、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等常规统计调查任务。按照省统一安排,完成非公人
才、城市基本情况、资源城市年报、县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调查任务。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实
现1733.25亿元,比上年增长3.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居全省第9位;“四上”企业1977家,比上
年增加429家。
【统计服务】 聚焦中心大局,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2020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信息138篇,
分别位居市委办第7位、市府办第5位,市领导批示10多篇。《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
量研究》课题研究获省统计局一等奖。召开全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5次,研判经济形势,加强监测预
警。开展民意调查,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桥梁。开展群众安全感、义务教育等常规调查8项,新增学
前教育、体育生活等调查6项,全年累积获取成功样本12万余个,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万余条,为领导
服务群众提供决策依据。做好综合考核相关工作。对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等省对市综合考核十余项指标
(二级指标)提供相关数据。会同相关区(市)、部门向省局汇报沟通,为全市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
展考核全省第9名作出统计贡献。
【统计改革创新】 聚焦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结合全市实际,印发《区(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
算改革方案》《季度区(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多层次培训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市)统一
核算业务人员。明确部门入库纳统职责。印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准四上企业”培育
和纳统工作的通知》,对18个部门纳统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建立健全各行业“准四上”企业库,加强
对“准四上”企业库企业的培育扶持和动态监测。建设统计大数据平台项目,提升全市统计工作科学
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统计信息分散、口径不一、渠道不畅等问题,年内完成一期建设。根
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报告制度》,围绕《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结合全
市实际,制发《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报告制度》。
(张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