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全年立案受理各类仲裁案件574件, 涉案标的额2.5亿余元,分别为2019的1.64倍、1.87倍。
2020年累计结案687件(含2019年接转案件208件) , 为2019年的2.12倍,其中裁决结案317件、调解和解
370件,调解和解率达到53.9%。审结的687件案件中590件在审限内结案,按期结案率达到86%,基本消
除历年积案,实现民商事仲裁案件“立接、立办、快审、快结”。全年没有发生法院不予执行和撤销
裁决情形。 仲裁工作经验被市委《枣庄信息》 第215期、市委《改革动态》第23期、市委依法治市办
《法治动态》第4期刊登推广。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被省仲裁发展促进会授予全省仲裁公信力奖,
获评市级文明单位、市级节约型机关、市级健康机关等荣誉称号。2名机关干部评为“全省仲裁先进
工作者”,5名仲裁员被评为全省优秀仲裁员。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业界
率先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率先恢复仲裁法治服务。保证立案服务不断线。出台《关于疫情防
控期间有关仲裁事项的通知》,采取电话沟通、专递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文书材料等事
项;确保案件审理不断线。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提供优质仲裁服务的意见(试
行)》,启动实施在线快速仲裁程序;保障服务复工复产不断线。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
职能作用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的若干措施》(鲁司〔2020〕9号)文件精神,保障“六稳六保”措
施落实,实现疫情防控与仲裁事业发展双胜利;围绕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推进知识产
权仲裁工作。 主动与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 组建枣庄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出台
《枣庄市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对接机制》,探索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聚焦保障和维护民生权益,坚持主动担当、主动对接,把仲裁服务延伸
到基层。稳步推进诉裁对接工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
神,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下发后,
秘书处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对接,并围绕增强仲裁和法院工作相衔接进行调研,在强化沟通协
调、推进信息共享、加强诉源治理、强化司法支持等方面达成初步意向;加大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
司法局的沟通合作,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司法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仲裁服务窗口,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仲裁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立案前调解、组庭前调解、和议前调解、裁决前调解”等4
项调解组合,推进仲裁案件多元化解决和繁简分流,打造具有枣庄特色的诉前调解、诉裁衔接工作服
务机制。
助力打造法治惠民新局。推行重点讲法。制定《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仲裁工作融入“党的建
设”“双报到共建”“第一书记帮扶”“精准扶贫”“四进攻坚”等社会治理格局,克服疫情影响开
展“法律六进”活动,进行《宪法》《仲裁法》等普法宣传50余次,受教育群众近千人;做好个别释
法。利用审查立案、受理送达、庭审评议、文书制作及档案管理等环节,全程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的
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印制各类宣传材料30000余份,制作仲裁宣传袋30000个,一次性购置《画说仲裁》
插画版仲裁法律读本5000册,向来访群众发放,加深当事人对案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解和应用;开
展广泛宣法,积极向两办信息、枣庄普法、枣庄日报、党的机关建设等上级宣传平台投稿宣传。2020
年以来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两办信息、枣庄日报、机关党的建设等平台刊发宣传文章
30余篇;利用机关宣传栏张贴法治宣传资料,定期更新宣传内容20余幅,保证普法活动效果。
【提高仲裁公信力】 完成枣庄仲裁委员会换届。2020年3月,顺利完成第五届枣庄仲裁委员会换届工
作。通过新一届《枣庄仲裁委员会章程》《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制度。依法聘任仲裁员112
名,第五届枣庄仲裁委员会主任邵士官代表市政府为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书。全年仲裁案件累计45名聘
任仲裁员参与案件审理,参与率达到40.2%,对其中11名业务熟、效率快、品行高的仲裁员进行重点
培养,不断提高仲裁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对秘书处工作人员和仲裁秘书的服务态度、专业
素质、办案技能、纪律意识等方面进行强化管理,年内共组织12次仲裁业务培训,1次年度仲裁员培
训班,有效提升仲裁员、秘书处工作人员和仲裁秘书队伍的专业素养。
提升仲裁裁决质效。优化立案流程,探索网上立案和“容缺受理”模式,让当事人进“一个门”就能
把“一件事”办成;确保裁决时效,制定《首席仲裁员案件负责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枣庄仲裁
委员会秘书处限时办结制度》,试行首席仲裁员自带助手任仲裁秘书机制等3项改革措施,严控案件
审理期限;严格仲裁程序,出台《仲裁员办案规则》《仲裁员考核办法》《领导干部干预仲裁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5项创新机制,保障仲裁办案“程序规范化、文
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年内与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民一庭等业务处室开展业务交流4次,及时了
解和掌握市法院对仲裁审查和监督的导向。同时积极配合法院的司法监督,建立良性沟通机制。1年
来,未发生人民法院因办案程序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保证裁决质量,制定印发《案件裁决核阅制度》,
在秘书处设立秘书长、分管秘书长及相关业务科长组成的核阅小组,对裁决意见仲裁庭分歧较大的重
点案件开展裁决书核阅,并提出书面的核阅建议由仲裁庭写出说明存档备查,最大程度上保证裁决结
果公正客观。
凝聚仲裁发展合力。开展对标学习,到济宁、青岛、盐城等仲裁机构学习仲裁制度宣传推介和案件管
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补齐短板促进发展;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全省仲裁系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
整顿实施方案》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深入企业、社区等实地了解有关情况,2020年召开仲裁员
座谈会、律师事务所仲裁座谈会2次,查摆仲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规
范化水平;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宣传推介工作的意见》 ,开展“仲裁服务零距离对接企业”
“仲裁六进”活动,连续走访高校、律所、商会、企业等组织单位30余家,抓好仲裁业务宣讲推介和
案件研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抓实仲裁基础工作。聘请专业人员,对秘书处20余年来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整理1998年以来的档案
文件资料汇编归档,摸清家底;办公地点搬迁后集中办公,各科室实现独立办公,高标准设置2个仲
裁庭, 档案室、 评议室等技术用房,规划建设业务党建长廊,提高机关办公效率,对外形象;制定
《秘书处推进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整理修订14项工作制度汇编《秘书处工作规则》,
推动形成内部4个科室24项工作流程深度融合、高效配合的职能运行机制。
(冯 峰)
仲 裁
视图
【概况】 全年立案受理各类仲裁案件574件, 涉案标的额2.5亿余元,分别为2019的1.64倍、1.87倍。
2020年累计结案687件(含2019年接转案件208件) , 为2019年的2.12倍,其中裁决结案317件、调解和解
370件,调解和解率达到53.9%。审结的687件案件中590件在审限内结案,按期结案率达到86%,基本消
除历年积案,实现民商事仲裁案件“立接、立办、快审、快结”。全年没有发生法院不予执行和撤销
裁决情形。 仲裁工作经验被市委《枣庄信息》 第215期、市委《改革动态》第23期、市委依法治市办
《法治动态》第4期刊登推广。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被省仲裁发展促进会授予全省仲裁公信力奖,
获评市级文明单位、市级节约型机关、市级健康机关等荣誉称号。2名机关干部评为“全省仲裁先进
工作者”,5名仲裁员被评为全省优秀仲裁员。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业界
率先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率先恢复仲裁法治服务。保证立案服务不断线。出台《关于疫情防
控期间有关仲裁事项的通知》,采取电话沟通、专递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文书材料等事
项;确保案件审理不断线。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提供优质仲裁服务的意见(试
行)》,启动实施在线快速仲裁程序;保障服务复工复产不断线。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
职能作用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的若干措施》(鲁司〔2020〕9号)文件精神,保障“六稳六保”措
施落实,实现疫情防控与仲裁事业发展双胜利;围绕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推进知识产
权仲裁工作。 主动与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 组建枣庄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出台
《枣庄市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对接机制》,探索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聚焦保障和维护民生权益,坚持主动担当、主动对接,把仲裁服务延伸
到基层。稳步推进诉裁对接工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
神,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下发后,
秘书处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对接,并围绕增强仲裁和法院工作相衔接进行调研,在强化沟通协
调、推进信息共享、加强诉源治理、强化司法支持等方面达成初步意向;加大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
司法局的沟通合作,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司法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仲裁服务窗口,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仲裁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立案前调解、组庭前调解、和议前调解、裁决前调解”等4
项调解组合,推进仲裁案件多元化解决和繁简分流,打造具有枣庄特色的诉前调解、诉裁衔接工作服
务机制。
助力打造法治惠民新局。推行重点讲法。制定《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仲裁工作融入“党的建
设”“双报到共建”“第一书记帮扶”“精准扶贫”“四进攻坚”等社会治理格局,克服疫情影响开
展“法律六进”活动,进行《宪法》《仲裁法》等普法宣传50余次,受教育群众近千人;做好个别释
法。利用审查立案、受理送达、庭审评议、文书制作及档案管理等环节,全程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的
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印制各类宣传材料30000余份,制作仲裁宣传袋30000个,一次性购置《画说仲裁》
插画版仲裁法律读本5000册,向来访群众发放,加深当事人对案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解和应用;开
展广泛宣法,积极向两办信息、枣庄普法、枣庄日报、党的机关建设等上级宣传平台投稿宣传。2020
年以来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两办信息、枣庄日报、机关党的建设等平台刊发宣传文章
30余篇;利用机关宣传栏张贴法治宣传资料,定期更新宣传内容20余幅,保证普法活动效果。
【提高仲裁公信力】 完成枣庄仲裁委员会换届。2020年3月,顺利完成第五届枣庄仲裁委员会换届工
作。通过新一届《枣庄仲裁委员会章程》《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制度。依法聘任仲裁员112
名,第五届枣庄仲裁委员会主任邵士官代表市政府为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书。全年仲裁案件累计45名聘
任仲裁员参与案件审理,参与率达到40.2%,对其中11名业务熟、效率快、品行高的仲裁员进行重点
培养,不断提高仲裁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对秘书处工作人员和仲裁秘书的服务态度、专业
素质、办案技能、纪律意识等方面进行强化管理,年内共组织12次仲裁业务培训,1次年度仲裁员培
训班,有效提升仲裁员、秘书处工作人员和仲裁秘书队伍的专业素养。
提升仲裁裁决质效。优化立案流程,探索网上立案和“容缺受理”模式,让当事人进“一个门”就能
把“一件事”办成;确保裁决时效,制定《首席仲裁员案件负责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枣庄仲裁
委员会秘书处限时办结制度》,试行首席仲裁员自带助手任仲裁秘书机制等3项改革措施,严控案件
审理期限;严格仲裁程序,出台《仲裁员办案规则》《仲裁员考核办法》《领导干部干预仲裁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5项创新机制,保障仲裁办案“程序规范化、文
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年内与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民一庭等业务处室开展业务交流4次,及时了
解和掌握市法院对仲裁审查和监督的导向。同时积极配合法院的司法监督,建立良性沟通机制。1年
来,未发生人民法院因办案程序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保证裁决质量,制定印发《案件裁决核阅制度》,
在秘书处设立秘书长、分管秘书长及相关业务科长组成的核阅小组,对裁决意见仲裁庭分歧较大的重
点案件开展裁决书核阅,并提出书面的核阅建议由仲裁庭写出说明存档备查,最大程度上保证裁决结
果公正客观。
凝聚仲裁发展合力。开展对标学习,到济宁、青岛、盐城等仲裁机构学习仲裁制度宣传推介和案件管
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补齐短板促进发展;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全省仲裁系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
整顿实施方案》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深入企业、社区等实地了解有关情况,2020年召开仲裁员
座谈会、律师事务所仲裁座谈会2次,查摆仲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规
范化水平;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宣传推介工作的意见》 ,开展“仲裁服务零距离对接企业”
“仲裁六进”活动,连续走访高校、律所、商会、企业等组织单位30余家,抓好仲裁业务宣讲推介和
案件研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抓实仲裁基础工作。聘请专业人员,对秘书处20余年来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整理1998年以来的档案
文件资料汇编归档,摸清家底;办公地点搬迁后集中办公,各科室实现独立办公,高标准设置2个仲
裁庭, 档案室、 评议室等技术用房,规划建设业务党建长廊,提高机关办公效率,对外形象;制定
《秘书处推进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整理修订14项工作制度汇编《秘书处工作规则》,
推动形成内部4个科室24项工作流程深度融合、高效配合的职能运行机制。
(冯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