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关系团结和谐】 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及时化解涉及民族方面
的不稳定因素,全年未发生影响民族关系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民族关系整体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民族
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部署,9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第20次民族团结进步宣
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育、选拔、推荐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
地。枣庄理工学校被命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4个单位为第六批全省民族团结
进步示范单位;将市中区回民小学创建材料上报省民宗委,作为创建工作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并推荐
其参评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指导滕州市东古回民小学等开展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2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上,2个模范个人和3个模范集体被省政府表彰。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44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
族人口24511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8‰,其中回族1976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0.6%,其他超过100人的
少数民族有蒙古族、满族、朝鲜族、彝族、藏族、苗族、维吾尔族、壮族、布依族等9个民族;少数
民族人口过万人的区有1个,过千人的民族工作重点镇(街)有5个,民族村(社区)有3个。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 完成中央和省、市财政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工作,并认真做好各
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检查、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2020年春节期间具有清
真食品习俗的农户和城市低保户牛羊肉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和2021年春节期间具有清真食品习俗的农户
和城市低保户牛羊肉价格补贴统计工作。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统计摸底工作,推动各区(市)在少数民
族流动人口较多的镇(街)、村(社区)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指导中心完善各项管
理制度和服务项目。全市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30处。
【民族领域法治化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
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涉民族问题,维护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利用春节、中秋
节等重要节点,对全市清真食品服务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抽查部分区(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
位,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宗教领域思想教育引导】 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的方案(2020-
2021)》,以宗教政策法规为培训重点,加强对新修订的《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
法》解读,并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所有宗教教职人员再轮训一遍。2020年10月19日至21日,在
市人才公寓举办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培训教职人员80余人,并进行结业考试,提高教职人员的
知识素养与能力水平。
【宗教领域人员规范管理】 制发《枣庄市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流程》,实现了选人用人政治
审查的关口前移。探索推进教职人员编制式管理,根据各宗教活动场所实际需要核定宗教教职人员人
数,实现教职人员数量合理稳定。制定《关于做好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任务清单》,召开宗教中国
化现场观摩暨宗教团体工作会议,开展宗教团体述职评议活动,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
业绩进行测评,督促其履行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
【推动宗教中国化实践】 指导市基督教两会成立枣庄市基督教中国化研究中心,组建枣庄市基督教
中国化宣讲团,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动实践,为服务信众、普及文明发挥重要作用。开展以“爱我中
华五教同心”为主题的宣讲活动,五大宗教教职人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文化和教
义教规的相同点为突破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体系。将各宗教每年至
少举办一次讲道解经活动作为硬性任务,深化宗教中国化进程。
(杨凯 刘颖)
民族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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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关系团结和谐】 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及时化解涉及民族方面
的不稳定因素,全年未发生影响民族关系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民族关系整体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民族
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部署,9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第20次民族团结进步宣
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育、选拔、推荐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
地。枣庄理工学校被命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4个单位为第六批全省民族团结
进步示范单位;将市中区回民小学创建材料上报省民宗委,作为创建工作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并推荐
其参评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指导滕州市东古回民小学等开展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2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上,2个模范个人和3个模范集体被省政府表彰。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44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
族人口24511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8‰,其中回族1976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0.6%,其他超过100人的
少数民族有蒙古族、满族、朝鲜族、彝族、藏族、苗族、维吾尔族、壮族、布依族等9个民族;少数
民族人口过万人的区有1个,过千人的民族工作重点镇(街)有5个,民族村(社区)有3个。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 完成中央和省、市财政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工作,并认真做好各
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检查、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2020年春节期间具有清
真食品习俗的农户和城市低保户牛羊肉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和2021年春节期间具有清真食品习俗的农户
和城市低保户牛羊肉价格补贴统计工作。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统计摸底工作,推动各区(市)在少数民
族流动人口较多的镇(街)、村(社区)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指导中心完善各项管
理制度和服务项目。全市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30处。
【民族领域法治化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
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涉民族问题,维护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利用春节、中秋
节等重要节点,对全市清真食品服务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抽查部分区(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
位,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宗教领域思想教育引导】 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的方案(2020-
2021)》,以宗教政策法规为培训重点,加强对新修订的《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
法》解读,并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所有宗教教职人员再轮训一遍。2020年10月19日至21日,在
市人才公寓举办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培训教职人员80余人,并进行结业考试,提高教职人员的
知识素养与能力水平。
【宗教领域人员规范管理】 制发《枣庄市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流程》,实现了选人用人政治
审查的关口前移。探索推进教职人员编制式管理,根据各宗教活动场所实际需要核定宗教教职人员人
数,实现教职人员数量合理稳定。制定《关于做好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任务清单》,召开宗教中国
化现场观摩暨宗教团体工作会议,开展宗教团体述职评议活动,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
业绩进行测评,督促其履行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
【推动宗教中国化实践】 指导市基督教两会成立枣庄市基督教中国化研究中心,组建枣庄市基督教
中国化宣讲团,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动实践,为服务信众、普及文明发挥重要作用。开展以“爱我中
华五教同心”为主题的宣讲活动,五大宗教教职人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文化和教
义教规的相同点为突破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体系。将各宗教每年至
少举办一次讲道解经活动作为硬性任务,深化宗教中国化进程。
(杨凯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