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大局服务发展】 搭乘全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快车,把稳司法办案的方向盘,办案服务发展,
办案保障稳定,办案促进和谐,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一道,同力推进“平安枣庄”建设。保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提起公诉26件161人,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8件,保护伞线索6件,
职务犯罪线索13件。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市委给予充分肯定。保障社会公
共安全和谐稳定,办理绑架、故意杀人、强奸、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116件131人,“两抢一盗”
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5件694人。针对“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持续高发态势,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
综合治理此类犯罪的发生提供依据和参考。与市法院联合制发《关于办理危险驾驶刑事犯罪案件不起
诉、判处缓刑参考标准的意见》,做到法理情兼容,不起诉率、缓刑判决率分别上升5.8%和17.2%。
保护民生民利不容侵犯,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犯罪案件30件
47人。对台儿庄区刘某等35人非法控制生猪屠宰市场涉黑案提起公诉。强化民事检察监督依法支持起
诉的职能作用,办理支持破产企业职工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14件、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25件。针对
部分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商家名称标注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份,督促
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美团”“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等开展综合整治。专注保护生态环境,与江
苏、浙江基层院跨省会签的《共同保护京杭大运河鲁苏浙流域生态环境》的经验做法,省院检察长陈
勇批示肯定。服务精准脱贫,通过办案,紧盯扶贫脱贫漏洞,协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扶贫措施,发出
检察建议17份,让获得过司法救助的村民享受脱贫政策。全市检察机关选派10名新一轮贫困村“第一
书记”,有4个被表彰为先进单位,5名被表彰为先进个人。把服务民营企业落实到关键点、紧要处,
通过办理虚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为2家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对威胁某民营企业家人身
安全、暴力讨债的一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服务保
障民营企业大调研活动,走访企业120余家,召开座谈会30多次,两级院均写出调研报告,市委书记李
峰、市长石爱作等领导对市院报告批示肯定,市委下发通知全文转发。
【做实做强法律监督主业】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批准逮
捕1330件1861人,提起公诉2725件3694人,监督立案16件16人,监督撤案15件,不捕不诉1180人,追捕追
诉78人。提出抗诉32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7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40人次,
提出监督纠正意见5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6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84人,对108起案件发出
《特赦检察意见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0件,对刑事被害人救助28件。开展诉讼跟踪监督专项活动,
与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对2013年以来退回补充侦查或延期后长期未办结的案件“回头看”,排查出
的398起案件全部依法妥善处置。 8起案件被评为全国、 全省“优秀案件”“精品案件”。滕州市院
《创新工作举措,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经验做法,在首届全国“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作
典型发言。办结民事监督案件399件,其中,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5件,提出抗诉6件,向法院提出并被
采纳再审检察建议5件,经法院再审后改判15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5件,其中行政申请监督案件
9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6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50件。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
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视察,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出台《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不断强化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以诉前程序为主、
提起诉讼为辅的办案模式,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等领域,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5件,所涉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按期整改,其中112件全
面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诉前程序维护公益的目的。法院对4起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件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请求,判决相关行政部门确认违法或继续履职。提起刑事附带民
事公益诉讼8件。督促食药监部门对餐饮服务网络平台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资源管理部门对枣菏高速
项目部非法占用土地依法整治的诉前检察建议,分别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十佳检察建议”。
联合市教育局,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惩治性侵、欺凌未成年人犯
罪。提起公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8件99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1件216人。不捕涉案未成年人89人,
作出附条件不起诉44人,综合运用打击、保护、教育、挽救等职能,把工作延伸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上。
【彰显改革强检成效】 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职责更加
明确,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239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7次。全面推行派驻与巡回相结合的刑
事执行检察制度,对滕州监狱、枣庄监狱分别进行4轮巡回检察,发出检察意见33份,就服刑人员死
亡、私藏手机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察。市院机关改革后设置8个业务部、3个综合业务部和7个综合部,
基层院按照编制要求,设置58个部门,内设部门减少54%,实现机构扁平化与办案专业化的协调推进。
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主导作用,全面考察犯罪性质和量刑情节,妥善提出量刑建议,共办理认罪认罚从
宽处理案件1660件2132人。制定出台《枣庄市检察机关审查监察委移送案件文书规范》,在全省率先
实现监委移送案件网上流转。受理监委移送案件43件50人,全部提前介入,已提起公诉34件40人。依
法对枣庄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某某,市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某某等提起公诉。切
实履行刑诉法赋予的职责,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2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与
监委办案衔接新模式的工作创新被评为全省创新成果,市委领导批示肯定,新华社内参刊发。
【打造枣庄检察特色党建品牌】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造党建品牌,加强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市院3次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市中
区院入围全国检察微信年度20强。市院的龙头作用向各基层院辐射,亮点纷呈,各具特色。滕州市院
积极打造“正廉融合实”五字党建文化,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齐鲁法治文化先进单位”和“全省检
察机关先进集体”;薛城区院以“奚仲法学社”为平台持续开展素能提升,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
先进单位”;山亭区院总结的“磐石精神”,被《检察日报》报道,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省院检察
长陈勇批示肯定;市中区院广泛开展重温入党申请书、“党课人人讲”微党课宣传活动,高标准打造
党建文化展室,来自各地的49批次1000余人到该院交流学习,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连续20多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峄城区院在办案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案件质量连续多
年保持全市先进行列,被评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台儿庄区院积极构建党建标准
化工作体系,打造“三三五”党建工作模式,经验被省院转发。全市共有35个集体和47名个人受到市
级以上表彰奖励,时钧宇被表彰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和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张敬艳应中宣
部的邀请,以“最美人物”的身份参加国庆观礼活动。
(刘 栋)
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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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大局服务发展】 搭乘全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快车,把稳司法办案的方向盘,办案服务发展,
办案保障稳定,办案促进和谐,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一道,同力推进“平安枣庄”建设。保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提起公诉26件161人,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8件,保护伞线索6件,
职务犯罪线索13件。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市委给予充分肯定。保障社会公
共安全和谐稳定,办理绑架、故意杀人、强奸、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116件131人,“两抢一盗”
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5件694人。针对“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持续高发态势,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
综合治理此类犯罪的发生提供依据和参考。与市法院联合制发《关于办理危险驾驶刑事犯罪案件不起
诉、判处缓刑参考标准的意见》,做到法理情兼容,不起诉率、缓刑判决率分别上升5.8%和17.2%。
保护民生民利不容侵犯,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犯罪案件30件
47人。对台儿庄区刘某等35人非法控制生猪屠宰市场涉黑案提起公诉。强化民事检察监督依法支持起
诉的职能作用,办理支持破产企业职工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14件、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25件。针对
部分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商家名称标注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份,督促
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美团”“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等开展综合整治。专注保护生态环境,与江
苏、浙江基层院跨省会签的《共同保护京杭大运河鲁苏浙流域生态环境》的经验做法,省院检察长陈
勇批示肯定。服务精准脱贫,通过办案,紧盯扶贫脱贫漏洞,协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扶贫措施,发出
检察建议17份,让获得过司法救助的村民享受脱贫政策。全市检察机关选派10名新一轮贫困村“第一
书记”,有4个被表彰为先进单位,5名被表彰为先进个人。把服务民营企业落实到关键点、紧要处,
通过办理虚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为2家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对威胁某民营企业家人身
安全、暴力讨债的一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服务保
障民营企业大调研活动,走访企业120余家,召开座谈会30多次,两级院均写出调研报告,市委书记李
峰、市长石爱作等领导对市院报告批示肯定,市委下发通知全文转发。
【做实做强法律监督主业】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批准逮
捕1330件1861人,提起公诉2725件3694人,监督立案16件16人,监督撤案15件,不捕不诉1180人,追捕追
诉78人。提出抗诉32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7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40人次,
提出监督纠正意见5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6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84人,对108起案件发出
《特赦检察意见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0件,对刑事被害人救助28件。开展诉讼跟踪监督专项活动,
与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对2013年以来退回补充侦查或延期后长期未办结的案件“回头看”,排查出
的398起案件全部依法妥善处置。 8起案件被评为全国、 全省“优秀案件”“精品案件”。滕州市院
《创新工作举措,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经验做法,在首届全国“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作
典型发言。办结民事监督案件399件,其中,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5件,提出抗诉6件,向法院提出并被
采纳再审检察建议5件,经法院再审后改判15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5件,其中行政申请监督案件
9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6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50件。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
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视察,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出台《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不断强化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以诉前程序为主、
提起诉讼为辅的办案模式,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等领域,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5件,所涉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按期整改,其中112件全
面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诉前程序维护公益的目的。法院对4起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件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请求,判决相关行政部门确认违法或继续履职。提起刑事附带民
事公益诉讼8件。督促食药监部门对餐饮服务网络平台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资源管理部门对枣菏高速
项目部非法占用土地依法整治的诉前检察建议,分别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十佳检察建议”。
联合市教育局,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惩治性侵、欺凌未成年人犯
罪。提起公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8件99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1件216人。不捕涉案未成年人89人,
作出附条件不起诉44人,综合运用打击、保护、教育、挽救等职能,把工作延伸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上。
【彰显改革强检成效】 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职责更加
明确,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239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7次。全面推行派驻与巡回相结合的刑
事执行检察制度,对滕州监狱、枣庄监狱分别进行4轮巡回检察,发出检察意见33份,就服刑人员死
亡、私藏手机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察。市院机关改革后设置8个业务部、3个综合业务部和7个综合部,
基层院按照编制要求,设置58个部门,内设部门减少54%,实现机构扁平化与办案专业化的协调推进。
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主导作用,全面考察犯罪性质和量刑情节,妥善提出量刑建议,共办理认罪认罚从
宽处理案件1660件2132人。制定出台《枣庄市检察机关审查监察委移送案件文书规范》,在全省率先
实现监委移送案件网上流转。受理监委移送案件43件50人,全部提前介入,已提起公诉34件40人。依
法对枣庄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某某,市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某某等提起公诉。切
实履行刑诉法赋予的职责,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2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与
监委办案衔接新模式的工作创新被评为全省创新成果,市委领导批示肯定,新华社内参刊发。
【打造枣庄检察特色党建品牌】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造党建品牌,加强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市院3次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市中
区院入围全国检察微信年度20强。市院的龙头作用向各基层院辐射,亮点纷呈,各具特色。滕州市院
积极打造“正廉融合实”五字党建文化,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齐鲁法治文化先进单位”和“全省检
察机关先进集体”;薛城区院以“奚仲法学社”为平台持续开展素能提升,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
先进单位”;山亭区院总结的“磐石精神”,被《检察日报》报道,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省院检察
长陈勇批示肯定;市中区院广泛开展重温入党申请书、“党课人人讲”微党课宣传活动,高标准打造
党建文化展室,来自各地的49批次1000余人到该院交流学习,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连续20多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峄城区院在办案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案件质量连续多
年保持全市先进行列,被评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台儿庄区院积极构建党建标准
化工作体系,打造“三三五”党建工作模式,经验被省院转发。全市共有35个集体和47名个人受到市
级以上表彰奖励,时钧宇被表彰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和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张敬艳应中宣
部的邀请,以“最美人物”的身份参加国庆观礼活动。
(刘 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