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族关系团结和谐】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工作,9月份组织全市第19次民
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荐市中区“枣庄统一战线展馆”参评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推荐4个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1个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赵士存荣获全国民族
团结进步个人,并作为代表参加全国表彰大会。8月份,接待省“祖国颂·民族情·齐鲁行”庆祝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民族团结在山东系列报道活动采访组,到枣庄采访市中区公安分局永安派出
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和滕州市木石镇民族团结进步事迹。起草《关于在全市开展民
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方案》,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联合下发。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后,在全市开展会议精神学习活动,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举办报告会,赵士存进行事迹报告。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走访、座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学校、企业,指导各区(市)制定《少
数民族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月,召开全市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
长张兵对伊斯兰教斋月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区(市)在开斋节加强与穆斯林群众之间的联系,共度
祥和的民族节日。6月,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涉疆工作会议,张兵作重要讲话,要求加强
新疆籍少数民族务工求学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7月,省人大调研组视察海之杰公司。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 做好中央和省、市财政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工作;对资金项
目设立和使用进度,每个星期调度一次,督促和指导使用好发展资金;指导各区(市)制定《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意见》,开展全市少数民族扶贫攻坚问题排查和
整改落实;完成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和绩效评价。12月9日,配合省民宗委聘请的第三方
对中央、省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抽查,获得“优”的好成绩。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穆斯林
农户和穆斯林城市低保户牛羊肉价格补贴发放和2020年统计工作。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对各区(市)开展清真食品服务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抽取部分区
(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3月,对枣庄职业学院、海之杰公司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
保证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切实得到尊重。对全市伊协监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
行摸底调查,6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对辖区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整改,市民族宗教局进行相关抽查。9月,下发《关于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开展全市清真食品检查工
作的通知》,再一次在全市开展清真食品检查。10月初开展清真食品工作调研,并对全市清真泛化问
题进行集中治理。
【宗教领域思想教育工作】 全市各级实现对宗教界人士培训全覆盖,2019年举办对宗教界代表人士
的培训班26场次,培训1904人次。9月2328日,在青岛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枣庄市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
对全市部分少数民族干部、统战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相关培训。11月1日,召开全市乡镇(街
道)统战委员宗教工作培训会,邀请青岛市委统战部刘永成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
教事务条例》。8月,在全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在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全部张贴悬
挂《宗教事务条例》挂图,推进政策法规宣传广度,把政策法规学习纳入信教群众活动日程,加强政
策法规解读深度。
【宗教领域规范化建设】 促进制度规范化。按照市委统战部《枣庄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二十
条》的文件精神,各区(市)积极推进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保障活动场所的教务、事务和财务等各
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系统规范化。完善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高度重视发挥镇(街)
党(工)委的主体作用,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作为区(市)、镇(街)、村(居)三级宗教网络工
作中的重点来抓。促进场所规范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暨和谐宗
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年”暨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
建活动的通知》。10月1718日,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暨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工作
会议,有效促进宗教场所管理规范、活动规范、行为规范。促进“四进”规范化。在提升标准、规范
悬挂上下功夫,在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深入开展“国旗、《宪法》和法规、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的“四进”活动。促进流程规范化。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和登记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固定处所审批工作流程》《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流程》等5个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促进记录规范化。各区(市)印制场所八项
制度、七个大事记录簿,发放到各场所堂点,组织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重点基督教场所每周上报一次
监管日记制度,使场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宗教领域人员管理】 选好团体班子。6月10日,市伊斯兰教召开第四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市伊
协新一届领导班子,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奠定人才基础。做好团体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宗教团
体自身建设十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意见〉分工举措》《贯彻落实〈关于加强
和改进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建立宗教界代表人士履职档案,记录其履职尽
责情况和历史表现,并将履职尽责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政治安排的重要依据。抓好党员不信教管
理。一方面结合“全省宗教理论政策大宣讲”活动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强
调党员不信教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强排查检查,对全市22万余名党员逐一排查,全部签订承诺书,并
建立长期工作机制。
(武强 刘颖)
民族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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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关系团结和谐】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工作,9月份组织全市第19次民
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荐市中区“枣庄统一战线展馆”参评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推荐4个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1个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赵士存荣获全国民族
团结进步个人,并作为代表参加全国表彰大会。8月份,接待省“祖国颂·民族情·齐鲁行”庆祝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民族团结在山东系列报道活动采访组,到枣庄采访市中区公安分局永安派出
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和滕州市木石镇民族团结进步事迹。起草《关于在全市开展民
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方案》,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联合下发。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后,在全市开展会议精神学习活动,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举办报告会,赵士存进行事迹报告。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走访、座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学校、企业,指导各区(市)制定《少
数民族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月,召开全市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
长张兵对伊斯兰教斋月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区(市)在开斋节加强与穆斯林群众之间的联系,共度
祥和的民族节日。6月,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涉疆工作会议,张兵作重要讲话,要求加强
新疆籍少数民族务工求学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7月,省人大调研组视察海之杰公司。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 做好中央和省、市财政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工作;对资金项
目设立和使用进度,每个星期调度一次,督促和指导使用好发展资金;指导各区(市)制定《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意见》,开展全市少数民族扶贫攻坚问题排查和
整改落实;完成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和绩效评价。12月9日,配合省民宗委聘请的第三方
对中央、省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抽查,获得“优”的好成绩。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穆斯林
农户和穆斯林城市低保户牛羊肉价格补贴发放和2020年统计工作。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对各区(市)开展清真食品服务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抽取部分区
(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3月,对枣庄职业学院、海之杰公司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
保证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切实得到尊重。对全市伊协监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
行摸底调查,6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对辖区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整改,市民族宗教局进行相关抽查。9月,下发《关于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开展全市清真食品检查工
作的通知》,再一次在全市开展清真食品检查。10月初开展清真食品工作调研,并对全市清真泛化问
题进行集中治理。
【宗教领域思想教育工作】 全市各级实现对宗教界人士培训全覆盖,2019年举办对宗教界代表人士
的培训班26场次,培训1904人次。9月2328日,在青岛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枣庄市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
对全市部分少数民族干部、统战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相关培训。11月1日,召开全市乡镇(街
道)统战委员宗教工作培训会,邀请青岛市委统战部刘永成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
教事务条例》。8月,在全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在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全部张贴悬
挂《宗教事务条例》挂图,推进政策法规宣传广度,把政策法规学习纳入信教群众活动日程,加强政
策法规解读深度。
【宗教领域规范化建设】 促进制度规范化。按照市委统战部《枣庄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二十
条》的文件精神,各区(市)积极推进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保障活动场所的教务、事务和财务等各
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系统规范化。完善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高度重视发挥镇(街)
党(工)委的主体作用,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作为区(市)、镇(街)、村(居)三级宗教网络工
作中的重点来抓。促进场所规范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暨和谐宗
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年”暨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
建活动的通知》。10月1718日,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暨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工作
会议,有效促进宗教场所管理规范、活动规范、行为规范。促进“四进”规范化。在提升标准、规范
悬挂上下功夫,在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深入开展“国旗、《宪法》和法规、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的“四进”活动。促进流程规范化。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和登记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固定处所审批工作流程》《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流程》等5个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促进记录规范化。各区(市)印制场所八项
制度、七个大事记录簿,发放到各场所堂点,组织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重点基督教场所每周上报一次
监管日记制度,使场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宗教领域人员管理】 选好团体班子。6月10日,市伊斯兰教召开第四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市伊
协新一届领导班子,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奠定人才基础。做好团体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宗教团
体自身建设十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意见〉分工举措》《贯彻落实〈关于加强
和改进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建立宗教界代表人士履职档案,记录其履职尽
责情况和历史表现,并将履职尽责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政治安排的重要依据。抓好党员不信教管
理。一方面结合“全省宗教理论政策大宣讲”活动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强
调党员不信教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强排查检查,对全市22万余名党员逐一排查,全部签订承诺书,并
建立长期工作机制。
(武强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