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全市中小企业单位数发展到6.37万户,同比增长17.17%,比年初净增加9342户;中
小企业注册资金达到3262.97亿元, 同比增长24.97%;全市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达到57.93万人,同比增长
11.05%,新增就业人数5.77万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263家,其中中小微工业企业1244家,
占比重98.49%。 截止年底, 全市民营经济单位数发展到37.40万户, 同比增长9.38%; 实有注册资本
3305.88亿元,同比增长25.73%。其中私营企业个数发展到63054个,同比增长17.39%,私营企业注册资
金2925.54亿元,同比增长27.85%;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0.44万户,同比增长7.94%,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
221.34亿元,同比增长14.71%。农民专业合作社期末实有户数6573户,同比增长5.32%,出资总额159.0亿
元,同比增长7.36%,成员总数58011户,同比增长6.10%。
2018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纳税168.46亿元,同比增长10.88%,增速高出全市税收增幅3.02个百分点,
占全市税收总收入比重的90.37%。
【公共服务】 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服务。一是市场开
拓服务。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组织部分新旧动能转换示范企业参加2018海峡两岸(山东)
创业创富项目博览会暨中小企业展洽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大型展览会、交流会,
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二是管理提升服务。举办山东省“一企一策”专家会诊枣庄行机床产业集群
专场活动,帮助企业找准问题,补齐短板,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人才培养服务。针对创业者缺乏创业
经验、创业技能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中小企业巡回大讲堂培训。四是融资服务。充分利用接续还
贷资金,为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提供接续还贷服务,累计使用还贷接续资金9000万元。
【创业创新】 一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枣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
理办法》,当年认定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8家;做好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的推荐申报工作,4家平台被省局认定为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滕州市中小企业服
务中心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截至年底,全市拥有市
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7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9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1家。二是加快中小企业“双创”基地建设。认定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6家;开展省级小型
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枣庄市5家中小企业“双创”基地被省中小企业局认定为
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截止到年底,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41家,其中省级22家,国
家级1家。三是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全市拥有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58家,省级“专精特新”企
业147家。其中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17家,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7家。全市拥有市级以上“一
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137家,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71家。其中认定市级“一企一技术”
研发中心企业8家,认定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15家。全市拥有市级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66
家,省级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65家。其中认定市级创新企业9家,新认定省级创新企业8家。2018年当
年认定省级瞪羚企业3家(1家瞪羚示范企业: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家瞪羚培育企业:山东
大明消毒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正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市拥有省级隐形冠军企业11家。其中
2018年当年认定6家。
【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 开展市级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镇认定工作,当年认定市级产业集群2家
(薛城区邹坞镇煤化工产业集群、峄城区挂车装备产业集群),认定市级特色产业镇1家(市中区西
王庄镇)。积极做好省级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推荐申报工作,全市有2家特色产业镇(市中区西王
庄镇、山亭区冯卯镇)当年通过省局认定。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拥有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产业集群27
家,省级7家;拥有市级以上特色产业镇17家,省级12家。
【民营经济政策】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
并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为我国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充分肯定民营经济
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申党和国家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立场,再次强调
“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
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
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要求解决好六个突出问题,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即,减轻
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
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第一位的政策,也是最大的
政策。
2018年11月2日,省委书记刘家义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12月3日,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市政
大厦召开。省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对民营经济发展做出具体部署。
为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
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人民省政府办
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
3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
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政策文件,
在税费政策、财政政策、创新政策、融资政策、土地政策、人才培育政策、对外合作政策、政商关系
政策、权益保护政策、市场准入政策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
视图
【概况】 2018年,全市中小企业单位数发展到6.37万户,同比增长17.17%,比年初净增加9342户;中
小企业注册资金达到3262.97亿元, 同比增长24.97%;全市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达到57.93万人,同比增长
11.05%,新增就业人数5.77万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263家,其中中小微工业企业1244家,
占比重98.49%。 截止年底, 全市民营经济单位数发展到37.40万户, 同比增长9.38%; 实有注册资本
3305.88亿元,同比增长25.73%。其中私营企业个数发展到63054个,同比增长17.39%,私营企业注册资
金2925.54亿元,同比增长27.85%;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0.44万户,同比增长7.94%,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
221.34亿元,同比增长14.71%。农民专业合作社期末实有户数6573户,同比增长5.32%,出资总额159.0亿
元,同比增长7.36%,成员总数58011户,同比增长6.10%。
2018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纳税168.46亿元,同比增长10.88%,增速高出全市税收增幅3.02个百分点,
占全市税收总收入比重的90.37%。
【公共服务】 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服务。一是市场开
拓服务。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组织部分新旧动能转换示范企业参加2018海峡两岸(山东)
创业创富项目博览会暨中小企业展洽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大型展览会、交流会,
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二是管理提升服务。举办山东省“一企一策”专家会诊枣庄行机床产业集群
专场活动,帮助企业找准问题,补齐短板,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人才培养服务。针对创业者缺乏创业
经验、创业技能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中小企业巡回大讲堂培训。四是融资服务。充分利用接续还
贷资金,为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提供接续还贷服务,累计使用还贷接续资金9000万元。
【创业创新】 一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枣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
理办法》,当年认定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8家;做好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的推荐申报工作,4家平台被省局认定为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滕州市中小企业服
务中心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截至年底,全市拥有市
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7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9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1家。二是加快中小企业“双创”基地建设。认定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6家;开展省级小型
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枣庄市5家中小企业“双创”基地被省中小企业局认定为
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截止到年底,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41家,其中省级22家,国
家级1家。三是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全市拥有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58家,省级“专精特新”企
业147家。其中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17家,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7家。全市拥有市级以上“一
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137家,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71家。其中认定市级“一企一技术”
研发中心企业8家,认定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15家。全市拥有市级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66
家,省级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65家。其中认定市级创新企业9家,新认定省级创新企业8家。2018年当
年认定省级瞪羚企业3家(1家瞪羚示范企业: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家瞪羚培育企业:山东
大明消毒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正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市拥有省级隐形冠军企业11家。其中
2018年当年认定6家。
【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 开展市级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镇认定工作,当年认定市级产业集群2家
(薛城区邹坞镇煤化工产业集群、峄城区挂车装备产业集群),认定市级特色产业镇1家(市中区西
王庄镇)。积极做好省级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推荐申报工作,全市有2家特色产业镇(市中区西王
庄镇、山亭区冯卯镇)当年通过省局认定。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拥有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产业集群27
家,省级7家;拥有市级以上特色产业镇17家,省级12家。
【民营经济政策】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
并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为我国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充分肯定民营经济
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申党和国家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立场,再次强调
“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
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
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要求解决好六个突出问题,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即,减轻
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
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第一位的政策,也是最大的
政策。
2018年11月2日,省委书记刘家义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12月3日,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市政
大厦召开。省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对民营经济发展做出具体部署。
为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
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人民省政府办
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
3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
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政策文件,
在税费政策、财政政策、创新政策、融资政策、土地政策、人才培育政策、对外合作政策、政商关系
政策、权益保护政策、市场准入政策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