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深化统
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枣办发〔2018〕35号),及时制定20条任务落实
台账。市统计局配套出台《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二是规范
统计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学
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配合
市人大圆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156家
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在省局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参评的3个案卷中,2个案卷被评为规范案卷。三是创新
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制定《枣庄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统计制度》,为全市绿色发
展评价奠定基础。出台新旧动能监测指标体系,编辑印发《枣庄市九强产业监测季报》,开展新旧动
能转换统计季度监测。
【重大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 一是顺利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副市长霍媛媛组织召开3次经济普查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站在讲政治、讲大
局的高度,积极宣传、勇于担当、扎实工作,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各区(市)政府都将第四次经济
普查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和督办事项,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普查进展,有力地推动本地区经济普查工作的
开展。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经济普查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明确“两员”报酬标准及分担比
例,并及时拨付各区(市)市财政。召开区(市)、镇(街)普查业务骨干培训会,提高普查员素质
能力。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区对各区(市)
进行集中督导调研,强化服务和问题跟踪。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市较好地完成前期单位清查工作,
摸清全市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户数量,为登记阶段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农业普查工作圆
满完成。通过两年的奋战,对全市近十年来的“三农”发展变化情况和72万余户农户、农业产业经营
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圆满完成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市委市政府对农普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三是较好完成各项重点调查任务。坚决落实省局部署,与枣庄调
查队密切沟通协商,全面交接完成规模以下“四下”企业抽样调查。统筹做好投入产出、人口变动抽
样、企业用工情况、城乡划分、城市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任务。
【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统计服务保障。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加强人才资源、妇儿事
业、生态文明、节能减排等专项监测,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定期向市直有关部门提供各类监
测指标和数据。全力配合做好“双招双引”考核和区(市)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核涉及的统计工作,
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服务保障。二是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发布《枣庄统计公报》,完成
《枣庄统计摘要》编印。在“两会”期间,编印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2018数据枣庄》。全
年编发《统计信息》50余篇、《呈阅件》10期,2篇研究成果获2018年度全省优秀统计分析,市委办公
室、市政府办公室信息采用量在市直部门中居于前列。成功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各
界宣传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改革开放40年的辉煌成就。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最
新统计快讯、解读热点指标,广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三是加强民意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市直部
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12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相关单位,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叫
响民意调查品牌。
【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
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从进一步充实基层统计力量、扎实做好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统计
信息化建设三方面提出贯彻意见。推荐的3名基层统计人入选全省首届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出台
《枣庄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每两年选拔20名优秀基层统计人才,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职业自豪感。二是规范部门统计行为。出台《枣庄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严格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组织部门统计人员进行集中专业培训,提升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三是
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编制《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程、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责任
制,有效提升各专业数据管理办法的实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扎实开展平台规上企业名录核实和
摸底等工作。构建统计网络信息安全防控制度机制,保障统计数据信息传输处理安全。四是加强干部
队伍建设。实行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强
化规矩意识,修订多项机关管理制度,组织全体人员重温“六项纪律”,用制度规范管理。通过“走
出去学、请进来教”,开阔干部职工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鲍腾腾 李励行)
统 计
视图
【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深化统
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枣办发〔2018〕35号),及时制定20条任务落实
台账。市统计局配套出台《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二是规范
统计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学
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配合
市人大圆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156家
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在省局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参评的3个案卷中,2个案卷被评为规范案卷。三是创新
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制定《枣庄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统计制度》,为全市绿色发
展评价奠定基础。出台新旧动能监测指标体系,编辑印发《枣庄市九强产业监测季报》,开展新旧动
能转换统计季度监测。
【重大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 一是顺利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副市长霍媛媛组织召开3次经济普查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站在讲政治、讲大
局的高度,积极宣传、勇于担当、扎实工作,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各区(市)政府都将第四次经济
普查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和督办事项,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普查进展,有力地推动本地区经济普查工作的
开展。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经济普查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明确“两员”报酬标准及分担比
例,并及时拨付各区(市)市财政。召开区(市)、镇(街)普查业务骨干培训会,提高普查员素质
能力。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区对各区(市)
进行集中督导调研,强化服务和问题跟踪。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市较好地完成前期单位清查工作,
摸清全市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户数量,为登记阶段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农业普查工作圆
满完成。通过两年的奋战,对全市近十年来的“三农”发展变化情况和72万余户农户、农业产业经营
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圆满完成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市委市政府对农普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三是较好完成各项重点调查任务。坚决落实省局部署,与枣庄调
查队密切沟通协商,全面交接完成规模以下“四下”企业抽样调查。统筹做好投入产出、人口变动抽
样、企业用工情况、城乡划分、城市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任务。
【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统计服务保障。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加强人才资源、妇儿事
业、生态文明、节能减排等专项监测,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定期向市直有关部门提供各类监
测指标和数据。全力配合做好“双招双引”考核和区(市)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核涉及的统计工作,
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服务保障。二是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发布《枣庄统计公报》,完成
《枣庄统计摘要》编印。在“两会”期间,编印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2018数据枣庄》。全
年编发《统计信息》50余篇、《呈阅件》10期,2篇研究成果获2018年度全省优秀统计分析,市委办公
室、市政府办公室信息采用量在市直部门中居于前列。成功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各
界宣传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改革开放40年的辉煌成就。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最
新统计快讯、解读热点指标,广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三是加强民意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市直部
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12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相关单位,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叫
响民意调查品牌。
【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
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从进一步充实基层统计力量、扎实做好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统计
信息化建设三方面提出贯彻意见。推荐的3名基层统计人入选全省首届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出台
《枣庄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每两年选拔20名优秀基层统计人才,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职业自豪感。二是规范部门统计行为。出台《枣庄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严格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组织部门统计人员进行集中专业培训,提升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三是
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编制《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程、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责任
制,有效提升各专业数据管理办法的实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扎实开展平台规上企业名录核实和
摸底等工作。构建统计网络信息安全防控制度机制,保障统计数据信息传输处理安全。四是加强干部
队伍建设。实行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强
化规矩意识,修订多项机关管理制度,组织全体人员重温“六项纪律”,用制度规范管理。通过“走
出去学、请进来教”,开阔干部职工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鲍腾腾 李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