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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行政
【概况】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做好监所安全稳定、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 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 实法治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有力,全面完成重大节点安保维稳任务,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 果,枣庄监狱实现监管安全17周年、生产安全15周年。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明显,调解领域 不断拓展,调解质量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市级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投入使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进一步规范完善。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深化落实。法律服务业蓬勃发展,广泛调动律 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性。 【监狱监管和戒毒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监狱监管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改革,实现监所持续安全稳定。 一是枣庄监狱保持监管持续安全稳定。枣庄监狱深入开展“平安监所”创建活动,坚持“治本安全观”, 践行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理念,持续推进教育改造“1515”机制建设,加大安防装备 投入,购买社会服务聘请3名医师启动罪犯医院扩建工程,推进监狱指挥中心实体实战化建设,实现 监管安全17周年、生产安全15周年。枣庄监狱实施文化育人工程,举办育新文化节、育新杯篮球赛、 趣味运动会、优秀图书进狱园、狱内歌手大奖赛、文化育人精品工程评选等活动,举办即释人员培训 班,131名学员获得国家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刑释人员持证率持续达到98%以上,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 高。枣庄监狱生产经营转型稳步推进,开展国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 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罪犯劳动报酬实施细则,开展罪犯劳动技能比武,成立消防安全、 安全生产两个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权责规定,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开展雨 季“三防”、冬季“四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枣庄监狱加大“狱务公开”力度,出台提请减刑假 释标准,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及解回再审案件,制定岗位职责清单,强化执法风险点管控,实行案 件办理人员逐人会签、终身负责制度,共办理减刑151件,假释42件,暂予监外执行5件,实现零差错。 二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推动戒治质量不断提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安全生产双体系建设为平台,开 展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大排查、大整治、大评估”活动,修订安全稳定制度56项,招录9名辅 警充实警戒护卫力量,保持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把戒除毒瘾作为中心任务,以六疗为抓手,组织精 品授课评比、编发《信由心诺》季刊杂志;开展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大课堂教学;配备国 民体质测试仪器,组织小型运动会和趣味比赛;与枣矿集团东郊医院建立医疗合作执业点,与枣庄中 医院、枣庄医药公司建立中药戒毒合作机制;开展“四季食疗”戒治模式;开展习艺劳动,开办职业 技能培训班,举办就业推介会,推动戒治质量稳步提高。开展迎新春亲情帮教暨场所开放日,举办家 庭关系修复培训10期,举办“育荷千里助航希望”帮扶活动等,探索后续照管新模式。改扩建项目得 到市委市政府批准,启动建立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工作,制定四期四区七个专业中心设置规划方案,依 法收治135人,解除戒毒138人,变更社区戒毒3人,做到依法收治、应收尽收。 【公共法律服务】 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实施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服务新旧动能 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中小微企业专项律师法律服务、法治扶贫分工落实方案等重大举措,提供优 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律师行业管理不断加强。理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成立枣 庄市律师行业党委,坚持把支部建在所上,17家律师事务所单独设立党支部,35家联合设立党支部,1 家归属总部党委垂直管理,43家选派党建指导员,达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全市律师为近900家党政机 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其中政府法律顾问60余名,5名优秀律师担任省新旧 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律师服务团成员,1名律师到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公司挂职。坚持在法院、信访、 公安、司法等部门设立律师值班室,参加市民热线法制版值班工作40余次,连续四年选派律师参加司 法部和全国律协组织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稳步 推进。律师队伍不断扩大,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52家,其中国资所4家、合伙所34家、个人所14家;执 业律师565人,党员律师158人,实习律师90人;13家单位成立公职律师、3家单位成立公司律师办公室, 公职公司律师16人。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律师清查工作,对1家律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公 证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加强法律服务全程监管,开展公证质量大检查,对随机抽取193个公证案卷进 行集中评查。公证工作作为全省“最多跑一次”首批试点,公布“最多跑一次”46项公证服务事项清 单。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开展关爱老年人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 是司法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硬件建设不断加强,金剑中心购置3200平方米办公大楼,正 平所新增办公面积120平方米,金剑中心顺利通过省厅酒精检测专项检查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 员会(CNAS)专家组实验室定期监督+扩项评审。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活动,依法依规处理投 诉案件3起,涉及鉴定行政诉讼2起。四是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拓展。全市人民监督员 58人次参加14次案件监督活动,发布市级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全流程进 行细化规范,1名人民监督员入选全省师资库。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管力度,完成基层法律工 作者协会换届,持续整顿基层法律市场秩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完成热线平台接割,接听 各类热线电话号2500多条,接听率达到95%以上。五是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提升。加大各级政府法律援 助财政支持力度,市、区(市)同级财政拨款总计215.75万元,使用中央和省级法律援助专款144万元, 使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达24.02万元,均创历史最高值。在村居普遍设立法律援助联络 员,完善扶贫对象数据库,对扶贫对象“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设立质量 审查岗,推行案卷“模板化”工作,全市法律援助的案卷质量有明显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市政府 “二十件惠民实事” 工程,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93件,办结3512件,超额完成向社会承诺任务的 136%,为受援人免除法律服务费用1000多万元,直接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3905.26万元。律师、公证 和司法鉴定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推进,法律服务办案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律师办理各类事务17908件,业 务收费10959万元;司法鉴定办理4975件,收费663万元。 【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召开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 大)会议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督导会,成立中期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由副市级领导 带队的4个检查组对各区(市)、部分市直部门和大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顺利通过省“七五”普法中 期工作督导检查。二是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区(市)、镇(街)、 村(社区)三级联动普法,强化对部门普法工作监督考核,形成部门、行业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各 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加大宪法宣讲力度。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原 原本本读一遍宪法、宪法学习有奖知识竞赛、国旗下诵读宪法、《我与宪法》微视频展播等活动,形 成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围绕 法律进机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学用述评常态化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围绕法律进 学校,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宣传月、德润校园·法佑成长和小手拉大手学法维权等活动;围绕法律进 农村,采取有线广播、宣传车、电影、文艺演出等方式,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围绕法律进社区, 借助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日等节点,在城乡社区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枣庄日报司 法行政专刊出刊10期,刊登文章图片90余篇幅;市电视台枣庄司法栏目播放专题10期、咨讯50余条; 市电台枣庄司法栏目播出信息和普法案例40余篇。 【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完成重点节点安保维稳工作任务。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排查涉黑涉恶 在押罪犯9人,社区服刑“五涉”人员54名;从服刑人员摸排涉黑涉恶线索7条,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中摸排线索6条;报备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41件;开展选项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强化社区矫正安置 帮教执法规范化, 在管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369人, 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7241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1.2‰之内,严防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联合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率先在 全省实现安置帮教远程会见系统全覆盖。实施“监地合作”工作模式,完成4名符合离监探亲条件监 狱服刑人员春节回枣探亲工作。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市普遍成立医患、交通事故、 消费、物业、金融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探索建立农贸市场调解组织、 跨区域接边联调组织和个人调解工作室等新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调解领域不断拓展,调解质量不断 提高,全市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418次,对3.5万名外出务工人员,5万余名外来流动人员进行走访 登记,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77起,调处成功4114起,成功率98%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和疑难纠 纷362起。2个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 进个人”。 【基层基础建设】 2018年是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第一年,1035名考生参加 客观题阶段考试,252名考生参加主观题阶段考试,在公安、保密、无线电、枣庄学院、实验学校等 部门协调配合下,缜密工作,枣庄考区工作秩序良好。“四个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市级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建立,设立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窗口;各区(市)普遍建立镇(街)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社区(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扎实开展“一村一法 律顾问”工作,为全市2530个村(社区)选聘法律顾问451名,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逐步 构建起覆盖城乡、功能完备、满足经济社会各领域需求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 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布公共事项目录、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1项依 申请行政权力和5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发布。采取“抓两头带中间” 建设思路,不断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 所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对硬件达标司法所加强软件建设,为财政相对困难的镇 街争取省级司法所建设专项经费,推动条件适中的镇街积极赶超。滕州市、市中区在实现乡镇司法所 全部建成独立办公场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软件建设,山亭区逐步对辖区10个司法所全部进行改造,薛 城区对沙沟所进行升级打造,峄城区对底阁、峨山、吴林司法所进行升级翻建,台儿庄区对张山子司 法所进行打造新建,全市8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1个 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2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高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