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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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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建设
【概况】 2018年,市法制办(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 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 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法制服务水 平,主动瞄准“三个一流”工作目标,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全市 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集体、全市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全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8 年12月市法制办与市司法局合并,组建新的司法局。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工作规划落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 政府中的作用, 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印发《枣庄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枣庄市 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传达全省会议精神, 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加强对区(市)、市直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导,督导结果及时进 行通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以 市政府文件形式报送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强化考核评 价和督促检查。科学编制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履职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 及时督导通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广泛宣传中央、省、 市《纲要》,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以《新时代新任务新作为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提质 增效创新》为题,在《枣庄日报》对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以“建设法治中国·巾 帼在行动”为主题,举行“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法治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及时发布 解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枣庄市实施 〈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等进行解读,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 参加,取得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在湖南大学举办枣庄市政府法制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政 府法制干部的综合素质。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规范重大决策行为。严格执行《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规定》,对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纳入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对《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 程实施规划》《枣庄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方案》等50余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 140余条,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守好“安全围栏”。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按照“急用先立、管 用有效、 突出特色” 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先后制定 《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 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政府立法草案 均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原汁原味反映群众意愿。建立政府 立法听证论证制度。对事关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规章,及时举办立法听证会、论 证会,邀请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研究论证。一年来,举办立法座谈会、论证会25 次,确保政府立法质量。及时做好法规、规章宣传贯彻工作,召开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新闻发布 会2次。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等1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对文件草 案、说明、制定背景、依据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办理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 案征求意见稿15件,提出立法修改建议40余条。围绕放管服改革、产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重大决 策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市交通局、市安 监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均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或其他移动执法终端,如实记录并上传执法过程数据。 市地税局按照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的要求,编制执法证据目录,对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执 法文书和音像记录统一到执法证据管理中心管理,实现对税收执法证据的制作、收集、整理、保管、 维护和使用一体化。出台《枣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衔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市法律知识在线考试9场, 参加考试1400余人次,发放执法证1300余个,年审标签2100余个。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合 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 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参与放管服改革工作。配合市编办等部门出台 《关于开展“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审查54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 983项,清理保留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57项,审查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984项。持续推进 “减证便民”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清理枣庄市自行设定的证明 事项26项。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印发《全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召开 全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会议。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五区、枣庄高新区 相对集中处罚权审查和报批工作,六区一市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完成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重新组建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任主任,副市长 石爱作、宋丙干任副主任,市直部门负责人任委员的新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将“阳光复议”工程纳 入市政府2018年“百件惠民实事”,实现行政复议申请网上受理、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和复议结果网上 公开,打造便民、利民、惠民复议品牌。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举办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 诉案例研讨会和培训班。实行立审分离制度,复议案件审理听证率超过57%。2018年全市共办理行政 复议案件339件,被省政府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决定的复议案件数量为零。加强行 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81件。严格落实《枣庄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每 季度对被诉行政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统计,每半年对行政应诉工作基本情况 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全面掌握行政应诉案件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 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开展督导调研,推进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完 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加强行政调解机构队伍建设。发挥各级调解指导中心作用,完善制度,规范程 序。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形成调解合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加强法律顾问规范化建设。在《枣庄市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枣庄 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构建起“建、用、管”三位一体,市、区 (市)、镇(街)三级全覆盖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履职档案和服务事项目 录,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卷,构筑起申请、委派、承办、反馈、评价等标准化工作体系。服务中心 大局。将法律顾问服务领域由市政府延伸至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和各人民团体。完成法律顾问换届。 按照相关规定对法律顾问进行全面测评,做好第二届法律顾问任期考核,同时经过公开招聘、网上公 示等程序,择优选聘法律顾问25名,法律专家库成员72名,完成第三届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充分发挥 法律顾问作用。聚焦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工作, 对行政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31条,推动政府依法、科学、 民主决策。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办理各类涉法事务90余次,办理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重大涉法事项33 件,代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复查等案件29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穆丹丹)